第四百六十八章 何以解忧(1 / 2)

后汉长夜 十年卧雪 1509 字 3个月前

梁祯没有在樊城逗留多久,就启程返回许县。因为这些天来,从六州送来的急报是一封比一封要命,级别最低的那一封,也是“军情似火”级别的,更别提高一点的那几封了。

原来,梁祯在乌林的大败,被退守徐州的袁谭、袁术、吕布三人解读为梁祯势力已是外强中干,不仅无力扩张,就连自保,都难以维系的信号。因此,这三人是分别出兵,攻略青州和兖州,三人的判断似乎是正确的,因为一时之间,此两州的梁军竟是连连败退,丢了数十县城。

而这三人的胜利,又让“滞留”在梁祯辖区内的野心家们,看到了希望,于是乎,豫州涌出了一股黄巾军,幽并之交,那归附了梁祯十多年的屠各胡,竟也闹起事来。

但这些,都不是最要命的,因为最要命的事,所呈报上来的时候,无论是语气还是表述,都恰恰是最为温和的。

而这件事的起源,是一封来自冀州别驾从事崔琰的奏疏。崔琰是冀州名士,曾求学于经学大师郑玄,后来因躲避黄巾起义,而辗转青、徐、兖、豫,足迹最远之处,甚至到了江南的寿春。黄巾起义被平定以后,崔琰曾先后为何进、袁绍征辟。而在梁祯占领冀州后,崔琰便被征辟为冀州别驾从事。

崔琰在奏疏中说:《礼记·檀弓下》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当初孔子与弟子周游六国时,曾经过泰山,当时的泰山虎患猖獗,但一位妇人,却依旧选择和家人定居在泰山脚下,尽管她的公公、丈夫、儿子都先后为猛虎所害。孔子问妇人,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妇人回答说,因为此处没有苛 政。孔子听罢,便感慨道‘苛政猛于虎’。

而如今,冀州的百姓多有逃匿之举,琰细查之下发现,百姓选择逃匿,是因为民屯的税役过重,令百姓陷入贫苦之中。这难道不是比猛虎更恶毒的苛政吗?故而,琰以为,这民屯的制度,当予以废止。

梁祯听罢,心中是只觉一阵剧痛,这剧痛之感,他是许久没有经历过了,哪怕是数月前,在乌林,目睹自己的十二万大军被周瑜一把火烧清光的时候,梁祯的心,也没有像今日这般痛过。

因为,梁祯当年听从任 峻、枣祗二人的建议,在内地广泛设立民屯的目的,正是为了让民众不再苦于官府和豪强的双重压迫,从而能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但到了今天,无论是从梁祯的亲眼所见,还是崔琰的上书来看,民屯制度,跟梁祯的本意,已是南辕北辙。

“乌林之败,祯并不担忧什么。”梁祯将奏疏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因为无论是孙仲谋,还是刘玄德,都没有那个实力北上中原。但民屯的失败,却是令祯,寝食难安啊。”

梁祯说这番话的对象,是董昭。而之所以在一众幕僚之中选择董昭,是因为梁祯想知道,董昭的心究竟在谁那里,如果还是向着梁祯自己,那他就可以放心地将梁昭的教育,托付给董昭了。

高层间的对话,往往是短暂而信息量巨大的。而且,对话的双方,还必须在寻常的思考时间之中,想出几近完美的答案,否则就极容易会给自己树下不死不解的仇敌。

“依昭看来,民屯之策,事与愿违,皆因名不顺。名不顺,则难行之。”董昭摇着羽扇,语速不急不缓,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晰地传进了梁祯的耳朵。

“何为名不顺?”梁祯狐疑地问道。

“民屯之政,不见于《汉律》,故各级官吏,即使有心,也无法可依。做少了,亦不易被降罪,反之,若做多了,还有祸及自身之虞。”

董昭这话,就如一盘冷水一样,浇醒了梁祯。因为,这军屯民屯虽已施行十余年,但相关的律令却一直没有颁布,虽说有太师府和尚书台的公文背书,但这两者的公文的效力,跟《汉律》相比,还是差远了。如此一来,也难怪士族出身的官员,不愿推行。寒门出身的士子,也不敢去搏了。

但是,这修改《汉律》又哪是这么容易的一件事?因为这《汉律》可是名副其实的祖宗之法啊。既然是祖宗之法,又岂是可以轻易变更的?不说他人,光是朝中以杨彪、司马防为首的一众老“学究”就足以跟梁祯“辩论”上数年了。

更何况,这变更《汉律》还容易向一些与梁祯貌合神离的人,传递出一种令他们不安的信号——这次是修法,下次就可以是修制,再往后嘛……

思来想去,梁祯还是只能先让董昭告退。让董昭告退,就意味着这事被梁祯搁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