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能不能把话说清楚?”林屿把长枪转了几圈,随后刺了过去。他的一招一式都是连贯且迅速的,刺、挑、劈、提、扫,一套下来,永别有些吃不消。大剑的重量和长度让它太过笨重,在面对势均力敌的敌人时反而拖累了自己。但即使没有武器的拖累,林屿的动作还是比他快一点。
不过以他的经验来看,这种速度快的人防御力一般都弱的可怜,刚好林屿就是这样的人。永别后退两步,把剑举过头顶,附魔之后照着头一剑劈下,剑身经过的地方留下闪光的蝴蝶。先是一阵金属碰撞声,之后是钢管落地的声音,那一剑砍得林屿双手发麻 武器掉在了地上。永别向前猛挥了几下剑,林屿一时间慌了神,鬼使神差的用手去挡刀,白让自己的右臂多了一条刀口。
现在去捡枪已经不可能了,好在他身上还有一把武器,不如就用这东西放手一搏。他向后撤出一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身后的包里抽出一把刺剑来。
刺剑并非和常人的印象中一样是一种轻而快的武器,在等长的情况下,刺剑比一般的刀剑都要重的多。在许多的作品中,那些个把刺剑挥的虎虎生风桥段只有两种合理解释,要不就是那人的手部力量惊人;要不就是那把剑压根不是正儿八经的刺剑。
这东西对林屿而言太不顺手了,一是他实在太重,二是他重心太靠前,再加上这东西的攻击方式有些单一。还有他现在惯用手受伤,用出的招式就显得笨拙了。
不出意料,林屿输的很惨。被永别像打网球一样用剑身拍飞了出去,撞到了到一旁的墙上。永别本来想补上一刀,早点让他回去过国庆,但是权衡利弊之下,还是留他一条命比较好,他可不想被一群脑子塞满了复仇的人追杀。
林屿想站起来反抗一下,可是身体不允许他这么干。永别走过去蹲下,和他聊起了家长里短。在此期间,他手上一直续着一个高杀伤力的术对着林屿的额头,只要林屿有些许动作,他就可以让对方脑浆炸一地。就这样十几分钟之后,永别没有任何征兆的站了起来,翻下围墙,从几十米高的楼顶上一跃而下。林屿赶紧往楼下看,只看到了马路上行驶的车辆和行走的人们。永别早已不见踪影,估计是在从楼上跳下的一瞬间就化蝶离开了。
林屿终于有时间查看自己的伤势,伤口已经差不多自己止血了。刚刚他坐的地方已然是一片狼藉,血液和白雪混在一起,看起来十分扎眼。他颤抖着从口袋中掏出一张车票,撕下了票根,一阵白光闪过,他回到了车厢里。
永别此时已经坐在一台黑色高级轿车上,车子驶向了城外。忽然的,他兴奋了起来,在车上大声欢呼着。
他安全了,虽然只是暂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