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乾这才想起,是之前黎胜说过的,等他大哥黎文回来,会拉他聚一聚。
挂掉电话,郑乾收到了黎胜发的酒店定位,让他直接过去。
等郑乾回到苏城,也5点了,按照定位,郑乾来到一家本地的苏帮菜馆。
进入到指定包厢,郑乾看到已经有两人了,一人是黎胜,另一人,眉宇间跟他有几分相似,相比就是他的大哥黎文,看着有五十多岁了,两鬓些许斑白。
“黎叔好,黎总好!”两位都是叔,郑乾一时不知道怎么叫,为了区别,只得叫没见过面的黎文叫黎总。
“来,郑乾,坐!”黎胜招呼郑乾过去,坐在自己边上,“什么叔啊总的,听着别扭,以后喊我胜叔就行。”
郑乾过去,没有落座,而是跟黎文握手:“文叔,老早就听到您的大名,今儿闻名不如见面,久仰了!”
黎文打量着郑乾,点点头:“果然是青年才俊,难怪阿武和阿胜经常提及你。”
“不敢当不敢当,在你们面前,我这是小巫见大巫了。”
三人一番寒暄,黎文提起了当初郑乾送的那幅曾国藩的字画,说非常喜欢,对郑乾又是一番感谢。
这次小聚,几人都没有谈生意上的事,主要是答谢郑乾,话题也就是朋友间的闲聊,席间,黎文拿出一块方盒,说是见面礼。
郑乾打开一看,是一块和田玉,已经做成了吊坠的模样,鉴定了一下,竟然是名贵的羊脂玉,价值不菲。
郑乾一番推辞,终究是抵不过两个人的热情,收下了。
“对了,上周你送过来的蔬菜,味道太绝了,我现在还回味想念呢!”黎胜问郑乾,是哪里买的,打算自己也买点。
“这个是我老家种的,我爸寄过来一些,可能因为环境的缘故吧,种出来的农产品确实口感更鲜美一点。”
“真有那么好吃吗?”黎文有点不相信。
“大哥,那是真的好吃,剩的汤我拌饭给黑犬,这傻狗,吃完直叫唤,就差吐人言说再来一碗了。”
“哈哈,这么夸张啊!”
“文叔,不瞒你说,我们村种的菜,已经供不应求了,市里的好多家酒店饭店争着要呢。”
“那你们村,岂不是人人巨款了?”
“目前还没有,不过也快了,我在老家成立了一家公司,专门负责这一块儿的。”
郑乾大概讲了一下目前农贸公司的经营情况,黎文思索了一阵,说道:
“既然你老家有如此优渥的自然条件,完全可以继续扩大,不止是供应你们的县市,就算送到苏城来,也绝对有市场的。”
“我是有这个想法,将咱村的农产品,卖向全国,乃至全世界。”
“好!有气魄!”
几人举杯,三人杯子相碰,一饮而尽。
黎文略问思索了一阵,说道:“阿胜,你对郑乾老家的这类农产品,有信心吗?”
“当然有信心,我已经算是挑食的人了,那些菜,我愣是一根都没浪费!”
“好,既然这样的话,我们也算占郑乾一个便宜了,可以提早布局!”
“布局?大哥,你是想……”
“我想开一家只卖渔晚村产出的农产品的生鲜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