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者,这是歌本给自己的佣兵团所取的名字。
歌本和他的屠龙者佣兵团根本没有屠杀过巨龙,之所以用“屠龙者”来为他的佣兵团命名,是因为歌本从小到大的梦想就是要成为一名屠龙者。
歌本出生于一个掌控着巨额财富的商贾家族,他的祖祖辈辈都是史诗大陆上闻名的大商人。歌本的父亲一直期望他能够在成年之后接手家族生意,但他却只是向往佣兵生活。
歌本二十三岁那年,他的父亲去世了,家主之位交到了歌本的手上。大权在握的歌本做出的第一个决定就是组建家族议事团,然后将管理家族的权利分摊给了他的三个叔父。而他自己则来到了耶路撒冷,组建了属于自己的佣兵团。
对于他的这一决定,他的三个叔父大力支持,支持力度之大,可以用要钱给钱要人给人来形容。
就这样在大量金钱的作用下,歌本的屠龙者佣兵团的人数一直保持在四百人之上。
普通的佣兵团队员装备的是统一的制式铠甲和武器,而小队长以上的管理者,装备的是清一色的魔灵武器和魔灵铠甲。这在整个佣兵界都是独一份,歌本对此也是比较满意。
屠龙者佣兵团刚刚成立不久,圣战便爆发了。歌本的家族是信仰光明神的,于是歌本便积极的响应了教皇陛下的号召,满怀信心的加入了圣战。
接下来便是准备各项物资,两天之后,所有事情准备完成,歌本下令全团开拔,挺近混乱之森。
但是四百多人的佣兵团,仅仅开拔就花了半天的时间。家族配给他的军事顾问建议他最好再等一天,第二天再出城。可是歌本却觉得既然自己已经下令,绝对不能朝令夕改。
于是,四百多人簇拥着歌本,顶着濛濛细雨,走出了耶路撒冷。
四百多人的佣兵团,在佣兵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佣兵们一直信奉小团队作战和精兵策略,但是歌本觉得他一定要开历史之先河,所以屠龙者佣兵团才有了现在的规模。
人多确实力量大,但是歌本却忘记了屠龙者佣兵团建立的基础是金钱,这就导致了队伍内一定是鱼龙混杂。因为有实力又忠诚的佣兵绝对是慢慢培养出来的,而为了金钱就愿意被招揽的佣兵一定是油滑而又惜命的老兵油子。
于是屠龙者佣兵团从耶路撒冷出发,经过了半天的“艰难跋涉”,等到天黑扎营之时,也才走出了八里。甚至如果回首仔细观察,还能够看得见不远处耶路撒冷城的隐约轮廓。
就这样,屠龙者佣兵团在加入圣战战场十天后,还一直处在混乱之森的外围区域,一路上连一个敌人都没有遇到。
兜兜转转十五天后,就在歌本处在灰心和愤怒边缘之时,他们看见了血怒佣兵团发出的“泰坦之魂”求救信号。
看着那道照亮了整片天空的巨大光影,歌本激动的双眼含泪。他觉得这一定是光明神给他的指引,指引着他建功立业,指引着他的佣兵团一战成名。
于是歌本根本不顾军事顾问的阻拦,命令全团连夜开拔,向着那处战场全速挺近。
虽然下属佣兵都不是很愿意,但是屠龙者佣兵团内最核心的部分是五十名歌本家族的精锐护卫,而且歌本也许下了重赏,最后所有人才不得不勉强接受了歌本的命令。
二十三岁的歌本带领着四百多拖拖拉拉的佣兵,毫不畏惧的迎向了他人生中第一次的战斗。
而在此时,几十里外的小城镇中,奥斯对巴伯仔细交代过一切需要注意的细节后,集合了华夏佣兵团的所有成员。
矮人怒火,是现任矮人王的长子,十八阶的狂锤战士,同时他也是下一任矮人王的有力竞争者。他的标签鲜明而简洁,嗜烈酒,好战。
当阿瑞斯传达了奥斯的集合指令后,怒火是第一个到达的人,而跟随他到来的还有两名矮人族侍卫,铁木和雷灵。
比三名矮人稍迟的是卡特骑士,他是艾比阁下的原亲卫队队长。
而与好战的矮人族不同,精灵族崇尚优雅的生活,说不上懒散,但是绝对符合慢性子的评价。
精灵族历来容貌冠绝大陆,而被誉为精灵族最闪耀的明珠的帕妮丝,那张如画的瓜子脸散发着强烈的魅惑,吸引着所有男人的目光?。
帕妮丝风姿绰约,领着两名精灵族战士,同时也是她的追求者的弗林特和杜兰特,慢慢悠悠的走向奥斯。
对于三名精灵的慢性子,奥斯习以为常。但是无论多久,奥斯都无法接受帕妮丝这样美丽的女人,整天叼着一支卷烟。
矮人好酒,精灵好烟。
经过奥斯改良后的酿酒和制烟技术,完全征服了矮人和精灵。这也就使得每一名精灵都喜欢时时刻刻叼着一根卷烟。这种不分男女老少的画面,确实很违和,但也并非完全荒诞无稽。
在三名精灵到来后的十五祷分之后,一名模样年轻,约莫十七八岁的高挑少女施施然走来,华夏佣兵团才宣告全员集合完毕。
奥斯以及其他人对少女的姗姗来迟并没有任何抱怨,他们反而对此觉得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