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奈,你和他认识吗,不妨先说说是什么人,我在做打算。”雷诺伊尔仍然是一头雾水。
13区天才生物学家,在生物学方面有诸多成就,但背地却是一个极端的白毛萝莉控,南北战争结束后受黑金国际邀请开展超人针实验,因为出于对自己心爱萝莉的愧疚,带着实验成果离开了暗区,在国内一声声名大振。
但他早已厌倦这所谓的荣誉和名声,对他而言,自己心爱的萝莉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因此,他放下了所有的荣誉和所有的家当,全部捐献于了慈善机构,自认为积德足够后,再次来到了暗区。
此行的目的只有一个,完成在暗区尚未了结的心愿。
当然,既然都出自于13区,哈尔与千奈有过几次见面,但同样身为一个白毛小萝莉,自然成为了哈尔的重点目标,只不过并没成功,而是让千奈进入了卡莫纳。
却没想到,在要塞会重新见面。
“你就是,生物实验的主导人员吗?”雷诺伊尔问道。
“没错没错,我就是那个实验人员!”
“咔嚓…”
子弹上膛的声音缓缓响起,只见雷诺伊尔黑着脸将黄金沙鹰的枪口对准了他。
你拿我女儿做实验,还差点给毒死了,那你不就是和我有弑子之仇吗,结果还开着直升机大摇大摆的主动找上门来,不就是活够了来找死的呀。
“别别别,别开枪!”哈尔慌忙举起手。
“虽然我的确做了一些不好的事,但艾丽卡也因祸得福了不是吗,而且我也是迫不得已。今天就是为自己的过错,特意前来赎罪的!”
雷诺伊尔见此人真的没有恶意,便放下了手枪。
“千奈,你跟她认识,这人应该不是什么极端吧。”
“不不,他就是个极端,非常极端的变态白毛控和变态萝莉控!”千奈小声说道。
雷诺伊尔叹气,这知识分子脑子里装的到底都是什么奇形怪状的东西,他们一群打仗的是真搞不懂。
pS:声明一下,本书的主角只有艾丽卡一个;因为要出场人物太多,只有能够推动剧情发展的人物出场次数才会多一些,所以喀秋莎只能是配角,作者会尽量添戏。
至于为什么还要写喀秋莎,写喀秋莎会不会有些多余……
因为作者也是第一次写书,最初的时候只是抱着乐趣来写的,比较随心,考虑的也不是很周到,所以留下了很多问题。
此书有过一大段时间的弃坑,在重新起笔后,作者对绝大部分的问题都做了修改和删减,所以现在所看到这本的和以前所写的那本,判若两书。
或许喀秋莎本身就没有实际意义,完全就是因为旧时考虑不够周到,随心所写下的多余人物,但因为过于难修改或删减,只能勉强写进书中。
但自然不能让其成为一个遗憾,作为除艾丽卡的第二推(圈内话),作者会尽量弥补,在前期的戏份或许很少,在书后期会尽可能添加戏份,说不定到最后会像杰克逊那样有刀子呢(玩笑)。
此外,在30-36章,一些内容因为有受虐和猎奇成分因此修改,不过也只是修改了不适剧情,请不要认为原书把主角直接写死了#沉,不管是修改前还是修改后,假死的剧情是没有变化的。
此外,108-110章也做了修改,内容大家自然清楚()
最后,感谢各位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