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我当然不是送给他了,我是借给他的,以后肯定要找他还了。
我说,你既然想要找他还现在就要拉下脸来,要他写借条,而且还要他拿来抵押物。
要么是不动产房本,要么是金银首饰,抵押在你这里。
他说,我和那个朋友那么好,我要他拿抵押物来,这不是做得很绝情吗?
我说,这不是做得绝情。
你要他拿抵押物,是要他自己证明,他有诚意。
如果他到时候,没有钱还,或者恶意拖欠不还,你就可以拿这些东西,去变卖,拿回你的10万块钱。和相应的利息。
如果他遵守信用,把钱还给你了,你就可以按照欠条上的说明,把这些东西都还给他。
他也没什么损失,是不是?
因为只有你,把他的金银,或者不动产证,拿在手里。
他才有一点压力,以后才会,按时还钱给你。
如果他一点压力也没有,到时候,就算到期了,他也不会按时还钱给你的。
因为你把钱,借给他以后,那10万块钱,就像他身上长的肉,和他融为一体的。
到时候,就算借条到期了,他也不想还的。
因为那个时候,要他还钱,相当于在他身上割肉,他是会感到疼的。
如果你那个时候,和他的感情没有那么深了,你把那些抵押物,摆在他的面前,跟他说,如果你不还钱,我就拿这些东西去抵押了。
那个时候,他听到这些话,可以肯定,会有些害怕的,肯定会向你让步的,会把钱还给你的……
你就用这样一招,保证你借钱出去了,又能够收回来,又维护了兄弟感情。
你对他的感情,他对你的感情,还需要时间的检验。
他听懂我说的话了,点头道,“我现在才明白了,我一定照你说的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