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去的十多天是难挨的。家属还不能送钱进来,就买不了东西,发了半块香皂和剪掉一半手柄的牙刷,牙膏却没有。一天只能用36格纸巾,对,计量单位是格,沿着邮票口撕下来的那一小片叫一格。
早上6:30吃早餐,一个馒头。8:30查仓,上午下午各半个时活动时间,活动时间是指原地踏步,做做俯卧撑也有可能会被制止,随便走动更加是不可以的。
十天以后就好多了,家属存了钱进来,一个月有200-300元,可以买到牙膏,纸巾,牛奶,饼干,炸菜和快食面,放在统一配发的小箱子里。
可能家属都怕犯人在里面寂寞,监仓里的书也还是蛮多的。因为安保原因,送进来的书是不能再拿出去的,厚厚的《史记》,傅高阳读了四遍。
半年过去了,他慢慢习惯了看守所里的生活。遇到相熟的管仓派饭时,偶尔也会分多半个馒头或加多一片肥肉。不想家是不可能的,一想到儿子像只小袋鼠一样趴在自己身上睡觉的样子,心就碎了一地。特别是有个感冒发烧,生病的时候,不会有人理你,心里更加难过,觉得自己活得连一只狗都不如。
实在顶不住了,也要熬到晚上,捂着被子偷偷地抽抽咽咽哭一会儿,静固的夜里,灯火通明,别被人看到了。
十二月开庭前,律师来过两次,案情大致也分析给他听了,103万按律是要判10年的,但他态度好,家属也积极地退了钱,算是有自首表现,可以降一个档次,大概要五年吧。
到了开庭那天,控辩双方只是提交了资料,法庭就休庭了。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就拖着没再开庭。
慢慢在里面呆久了,他知道自己还算好的了,一进来就进了判决仓。看守所的监仓分为新兵仓、过渡仓和判决仓。新兵仓的条件更艰苦,每人每天只能用三盒水,三盒水是指三饭盒。人多,上厕所也有规定时间,有的人便秘,5分钟都拉不出来,就被赶了下来。三十平米的屋子里挤了三十几个人,空气中的味道可想而知了。
看守所人员流动性大,人来人往的,熙熙攘攘,像傅高阳这种钉子户式的常驻人口并不多。
人到哪儿都是混个脸熟。后来分配给他的工作就只是整理一下毛巾了。工作轻松不说,还有一个最大的福利,别忘了,毛巾是挂在天井里的,那里可以看到天。
在不分昼夜的日光灯下,只有那里有夜的感觉。黑与白的交界处,是个框,明与暗虚浮地在那里交融,温柔地沉淀出一种纯粹的夜的黑。
冬去春来,春去秋来,秋去春来,小满未满,夏至未至。终于又迎来了再次开庭。
因为出了新的刑法解释,像他这种没有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或者职务犯罪的可以轻判,一审判决了二年三个月。这样,他在看守所只要再多待十几天就可以释放了。所以连监狱都没有必要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