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歌手们是真的不容易,要按这么个情况一直发展的话,那干脆都去做翻唱好了。
毕竟翻唱简单又省时间,几乎零成本,这样一来谁还愿意做原创音乐?
这件事情暂且交给公司去解决,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再由他这位版权人出面。
事情本身并不复杂,无非是一些网络歌手喜欢翻唱时下比较热门的歌曲以来积攒热度,林霄对此并不抵触。
但过分的是另外一些人拿着翻唱的作品来赚取收益,这就好比你拿着自己便民利民的小发明,免费提供给大家使用,但突然来了一群人,将你发明的东西贴上售价的标签,以此牟利。
这种行为才是林霄最为抵触的,毕竟他的所有歌曲都是免费上架,而别人居然拿着自己的免费作品去赚钱,光从道德方面就说不过去。
跟杜月华商议完之后,林霄打车回到家。
拿出新手机,在网上搜索了一番针对自己作品的翻唱歌曲。
有很多很多,无论是之前较火的《平凡之路》《蓝莲花》,还是近期发表的《晴天》和《此生不换》
搜索出来的结果一大堆,林霄没有耐心一首一首去听,而是点开下载界面,果不其然,有很多个体音乐人,上传的时候直接选择的是收费下载。
不是原创你凭什么收费?
而且也没有得到林霄这边的任何授权,几家音乐平台皆都是放任不理的态度,没有签售独家的情况下,他们也根本不会去深究此事。
再者说,林霄只是歌火,人却还没什么名,几首歌而已,谁唱不是唱?
至于侵权,就更不关他们平台方什么事了,个体音乐人在注册音乐平台账号之时,注册事项上就已经写着,如若发生侵权行为,一切责任由注册者个人承担。
即使没有这句,最后的‘一切解释权归本平台所有’就可以抵消全部责任。
跟资本方玩这些文字游戏是肯定玩不过他们的,尤其打太极这一块,人家耍的风生水起。
林霄再点进这些翻唱歌手的主页,稍微扫了一眼,不光只是翻唱他一个人的歌,其他歌手比较火的歌曲他们也翻,并且照样收费。
心里总算平衡点了,林霄还以为这些人看他歌比较容易火,人却不怎么火,所以盯着自己死啃呢。
很快,一位名叫‘皮特张’的翻唱歌手引起了林霄的注意,因为这家伙有些不一样,他的翻唱作品里清一色全都是林霄已发布过的作品。
其中光一首《蓝莲花》就有视频版、改编版、原创版,三个版本。
好家伙,够可以的。
另外,林霄对他的名字也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回想半天,最终在不确定的情况下,搬来许久未开机的笔记本电脑。
打开视频网站,找到自己曾经回复过的一个账号,还好聊天记录都在。
这是很早之前,林霄自己发布的第一条视频,视频里的歌曲《蓝莲花》被很多网络歌手翻唱火了。
只有这一位名叫‘孤独的皮特张’的网友联系过自己是否授权翻唱,林霄当时是拒接了的。
这两人是否为同一人,林霄暂且不得而知,但他所有翻唱林霄作品的下载界面都是收费。
这就已经属于严重侵权。
好奇心驱使下,林霄点开歌曲的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