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血狼(1 / 2)

天降白富美 汪清水 1440 字 9个月前

看向手机的屏幕,李凡发现这个号码是从国际上打过来的,不过肯定可以确定这是狼群的人。

于是李凡问道:“你是谁。”

电话那头,传来几声冷笑,一个充满杀气的声音传来:“我是狼群之首血狼。”

“由我亲自,会一会,你这天之骄子,逆鳞之主。”

这个血狼,封九儿曾经跟李凡详细介绍过这个人,在佣兵界当中,血狼是被称为距离曾经的佣兵之王,最近的男人。

佣兵之王,可是曾经佣兵界公认的传奇人物,他的存在曾让这个世界的霸主帝国都曾为之让步。

由此可见,血狼如今在佣兵界的地位,他的能力,还有实力。

电话被挂断之后,李凡身边不乏通讯方面的高端人才,以他们的追踪手段,根本无法定位这个号码的信号位置。

徐冰这些天寸步不离的跟着李凡,就连小乔也在,加上沐爸带着安保人员在外围。

把整个逆鳞区域围的是水泄不通,犹如铜墙铁壁一样安全稳固。

电脑的简讯上,忽然传过来一份资料,李凡打开之后资料的内容是:血狼,38岁。

曾经是霸主帝国一手培养出来的佣兵势力,却在势力强大之后跟帝国的高层变成合作关系。

一生都在信奉,没有利益的战斗我从不参与,没有任何好处的朋友我绝不结交。

只要是对生存有利,哪怕是敌人,也能成为暂时的朋友。

就是因为这种做事风格,在短短的时间当中,血狼成为受万人拥护的狼群首领。

这个佣兵队伍的人,以狼自居,血狼就是整个狼群的狼王,狼是一个团结的集体。

狼群中的每个成员都明白自己的职位与地位,虽然在狼群进食时,有依据成员地位而进行的行礼,鞠躬。

但是狼群在捕猎与抗争敌人时,一切等级界线都消失了,狼群中每个成员都在大声嚎叫。

似乎在宣称:“我们是一个整体,但是各个都与众不同,所以最好不要惹我们。”

单个的一匹狼并不算什么,合在一起的狼具有战则必胜的力量。

信奉狼道的人,把团队看的比生命都重要,所以在血狼身边有一群不惜为其慷慨赴死的死士。

紧随其后的是,李凡的手机再次被打通,电话对面传来封九儿的声音:“你斗不过狼群的。”

“他们想要对付一个人,无论那个人面临什么样,犹如铜墙铁壁般的保护。”

“狼群的人都会有办法,撕开任何可能撕开的缺口,致敌人于死地。”

听说电话那头,封九儿担心的语气,李凡安慰道:“没事,我,并不怕死。”

接下来,是电话那头长时间的沉默,良久之后,电话那头的封九儿才说道:“可是,我怕你死。”

一时之间,李凡的心里涌来一阵暖流,是感动,是欣慰,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见李凡不说话,电话那头的封九儿说了一句:“我会想办法,给狼群制造麻烦。”

“这是我能为你,唯一能做的事情。”

说完之后,封九儿直接挂断电话,远在万里的国境之外,佣兵营地的一个帐篷内。

狐狸看着挂断电话的封九儿,劝解道:“我们的队伍,早就已经不是狼群的对手。”

“我们如此贸然与他们为敌,很可能会被狼群直接狩猎,捕杀到一个不剩。”

“你始终都挂着佣兵之王女儿的称号,血狼早就想除掉你,为自己正名。”

“想要成为,新的佣兵之王。”

握紧拳头,封九儿坚定道:“这就是我这次必须出手的原因,狼群盯着我们早就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这次,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不然迟早有一天,我们还是要被狼群吞食。”

“狼群崛起的这么多年当中,我们被狼群命令着,做过多少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为的,就只是在佣兵世界活下去。”

“我们跟狼群之间,早晚是生死一战,因为我背负着佣兵之王女儿的头衔。”

“血狼可以放过任何人,唯独不可能放过我。”

狐狸的目光灼灼的看着封九儿,幽幽的说道:“真的不是因为那个男人吗?”

“自从,你上次去过东方国度后,你回来整个人都变了,以前我从来没有在你眼中看到过儿女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