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了。”他淡漠地笑,看向她的表情满是玩味,“以后有的是时间让你慢慢发掘。”
从认识封承煜的第一天起,丁冬就知道他很优秀,如今两人真正相处的时间也不算短了,她还是能发现他让人足够惊讶的地方。
这种感觉很难说,就像是吃巧克力豆一样,舔掉外面的糖衣之后,里面还有浓郁的巧克力夹心。
可令她费解的是,这么优秀的封承煜,怎么会看上自己的。
甚至于当初主动提出交往这回事,也是他先开的口。
这个问题她思考了很久都没有想出答案,在印象里,十七岁的自己莽撞又幼稚,曾经无数次冲撞过他,浑身上下几乎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于是今天,她牵着他的手,在夏季山顶的密林小道中,终于问了出来:“你喜欢我什么地方?”
封承煜的声音在一片虫鸣鸟叫中响起来,低沉磁性,足够有穿透性:“每个地方。”
丁冬听得心里甜滋滋的,却不忘问:“我跟你说真的,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呢?明明我那么普通。”
还是普通到丢到人群就再也找不出来的那种。
在这次相遇之前,她从来没想过,原来自己长得也还算可以,虽不到惊艳众人的地步,但多少也是中上之姿。
论家境,她根本没有家境可言。
论能力,她也没有什么能力。
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身上有什么地方值得封承煜注意到自己。
见她真的很想知道的样子,封承煜沉默片刻,淡淡道:“有些光芒,你自己看不见。”
可他看得清楚。
她其实善良又心软,身上还蕴藏着一股一往无前的孤勇,只要认定一件事,就一定要做到,无论那会花费多少心思和时间。
这些事情,封承煜不会和她讲,说多了,只会显得他像是在敷衍她。
对她,一开始可能是好奇,到后面又有几分欣赏,再后来是亏欠,而现在,是爱。
他其实也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好,他睚眦必报、喜怒无常,光是名号拎出去就能让人闻风丧胆。他不是什么谦谦公子,也没有女孩们向往的柔情温暖。
除了那副尚且算作还可以的皮囊和父辈们给予的财富和优越基因以外,他其实也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
外人看来他左右逢源,理性冷静,但其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虚伪无比。
他也只是个偏执的普通人罢了。
可偏偏她总是能够看见他身上的闪光点,觉得他在她心里就是最好的存在。而且,她懂他,比殷琴琴更懂。
殷琴琴只是摸清楚了他的脾性,丁冬却是和他灵魂相契的了解。
她知道怎么做他会高兴,也知道在适时的场合说适时的话,她还知道怎么惹怒他。她总把分寸掌握得很好。
家世这种事情他一点都不在乎,因为就算对方再有钱,也不如他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