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分肉(2 / 2)

民国:关东参王 参娃 1035 字 2个月前

江春福,今年不到三十岁,长得高高壮壮,干活也挺好,是这群伙计的把头。

早晨曲绍扬离家时,就把今天家里要干的事都吩咐给江春福了。

江春福领着伙计们上山捡柴火、往回划拉苞米秸子,又把捡回来的柴火锯成段儿、劈开、摞好。

家里这些伙计倒是还行,没有曲绍扬监工,他们干活也挺出力的,今天就能攒一垛柴火。

上山一天,众人的鞋袜都湿了,这会儿都把鞋放到炉子周围烘烤着,大家伙儿坐炕上打牌、闲聊。

曲绍扬拎着那么大一块肉进来,这些伙计们都盯着呢。

一听说晚上猪肉炖酸菜,伙计们全都瞪起了眼睛,一个个嘴咧的恨不得到嘴丫子了。

“哎呦,这可怎么好,东家给我们送肉来了。那啥,东家,你快上炕来坐会儿。”

江春福乐得够呛,急忙接过肉,招呼曲绍扬上炕坐。

曲绍扬也没客气,脱了鞋就上炕了,众伙计围上来,七嘴八舌的打听,今天上山打猎的事情。

这也没啥可藏着瞒着的,曲绍扬就跟他们说了起来。

众人听的津津有味,有那心思活泛的,顿时就有了主意。

等曲绍扬从伙计们住处离开时,有俩小伙子就跟着出来了。

“东家,东家,有点儿事儿想跟你说。”

曲绍扬回头,看了看身后这俩人,“呦,兴家、兴业,你哥俩有啥事儿?”

这哥俩姓李,是蒙阴人,家里日子不好过,闯关东到了金州。

正好曲绍扬去招揽人,俩人就跟着来了猫耳山。

“东家,是这么回事儿,我俩以前吧,也跟着同村的人去打过猎,摆弄过火枪。

东家下回要是还去打猎的话,我们可以跟着,别的干不了,背背扛扛啥的,我俩都行。”

李兴家不好意思的搓了搓手,说道。

曲绍扬刚才故意在这些伙计跟前儿提打猎的事儿,就是想从里头挑几个人培养。

当然,这事儿得个人自愿,曲绍扬不强求。

果然,这一招还是好用的,李家兄弟这不就找来了么?

“哦?你俩会用火枪呗?那行,下回再上山打猎,我就带着你俩。”

这兄弟俩还行,平常干活挺机灵的,干活也踏实,不是那种藏奸耍滑的。

曲绍扬对这哥俩印象不错,既然俩人会点儿打猎的本事,那就再好不过了。

“哎,谢谢东家,谢谢东家。”李家兄弟一听曲绍扬答应了,立刻千恩万谢的行礼。

“行了,外头挺冷的,你俩回去吧。

平常多帮衬着江大哥,往后有啥事儿,我肯定想着你们。”曲绍扬摆摆手,示意那兄弟俩回屋。

虽说这才入冬,可东北这天气,落雪后就挺冷了。

俩人出来连个帽子都没戴,等会儿冻出毛病来,还得他花钱给治病。

“哎,哎,我们听东家的话,东家让干啥就干啥。

东家,往后不管有啥活,你喊我们就是。”

兄弟俩点头哈腰的,又表了番忠心,这才转身回屋去。

曲绍扬笑笑,回自家烧火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