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信用卡迷雾(二)(2 / 2)

小法庭 柳知非 1392 字 2个月前

范东明故意放慢语速,男子心领神会,立即点头:“好的,我配合。”

“你叫什么名字?”

“万长青。”

“来,我告诉你怎么做……”范东明低声向万长青交代了一番。

4.抓捕

这一次,范东明手上有足够的证据。他把报案材料递到了公安局。

晚上七点,范东明接到了万长青打来的电话。万长青告诉他,约定的时间是晚上九点。范东明提前来到佳慧小区,他选择了距离文具店不远处的小区公园,可以直接看到文具店的来往客人。小区公园有一些健身器材。一位二十多岁的男子一身运动服装,不停地在各种器材健身器材上翻滚、扭动,没有人知道他其实不是小区居民,他就是范东明。

时间到了晚上九点,一位年轻女子走进了文具店,随后范东明的手机收到一条信息,信息是万长青发的,只有一个字“好”。他挥了一下手臂,停在远处的一辆小汽车里快步走出两个人,跟在他的身后进入店里。

女子紧张地看着范东明一行。

“都不要动,我们是警察,依法执行公务,请配合。”跟范东明同行的年龄稍长的人说道。

女子的手在微微颤抖,目光呆滞。范东明见状退了出去。

“我叫岳贤,这位是严雨霖,这是我们两人的《警察证》,请你核对。”

“警官,我的任务完成了吧?”万长青问。

“行,没你的事儿了。”

那天范东明跟万长青说的是,如果有人拿这张银行卡来套现,就说现在钱不够,过两个小时再来。范东明趁这个时间与派出所的办案警察岳贤定好了抓捕的方案。两个警察中的年长者就是岳贤。

女子没有说话,也没有接岳贤递过来的证件。

“你叫什么名字?”岳贤问女子。

“袁纯。”

“那你说一下身份证号码。”

“我忘了。”

“我们跟你回家去取。”

岳贤和严雨霖跟着女子来到一处房子。岳贤向女子出示一张公文说:“这是《搜查证》,现在我们依法对你的住处进行搜查,请配合。”

在女子的住处发现了两张身份证,一张身份证名叫袁纯,另一张叫谢荷,这两张身份证的照片有些相似。

女子低下了头,承认自己叫谢荷。

“袁纯的身份证是从哪儿弄来的?”岳贤问。

“是詹光给我的。”

“詹光是谁?”

“是我男朋友。”

“他住在哪里?”

“才华小区21号楼1门601.”

容不得延误,岳贤和严雨霖的下一站毫无疑问就是谢荷说的才华小区。

晚上十点,在21号楼1门601室,迎接二人的是紧闭的大门。长时间的敲门无人回应。

在物业的帮助下,岳贤和严雨霖查询到这套房屋的主人名叫朱建军。

在朱建军的住处,岳贤和朱建军开始了访谈。

“房子是我的,但是我出租了。”

“出租给谁了?”

“名字叫谢荷,是一个女的。”

“住的人谁?”

“住的人是一个男的,名字我不知道。”

“他在这里住了多长时间?”

“大概半个月。”

岳贤感觉自己像皮球,又被踢回了谢荷一方,但是岳贤也不是一无所获,朱建军说出的男子大概率就是詹光。

岳贤和严雨霖回到派出所,紧急提审谢荷。

“给詹光打电话,就说你在才华小区21号楼等他,让他快点儿回来。”

岳贤吩咐谢荷,同时将谢荷的手机递到她的手里。这是岳贤设计的诱捕詹光的计划。

谢荷拨通了一个号码,电话里传出的是无法接通的提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