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一个已经拥有了三十多万枚金币的男人,唐宁原本以为自己在财富面前已经“淫贱不能移”了,然而,当他看着这满地的蛮牛和飞龙尸骸时,还是忍不住流下了愉悦的口水。
“这地面上的大宝贝们,收拾收拾,估计都能在帝都买套房了吧。”唐宁看着物品鉴定栏的屏幕,心中喟叹道。
刚刚死掉的飞龙与蛮牛们,都是天然饲养,新鲜宰杀,由雾藏直供,未经冷藏,绝无添加防腐剂,光是这些标签,比起那些经过晒干,硝制,浸泡的陈旧玩意就不知道高级多少倍了。
可问题是,要怎么把这几十吨骨肉运出去呢?
找顺丰?丰巢?还是自己直接拖出去?这么SB的事,唐宁当然是不会干的。
拖一条飞龙出去,他能办得到,但眼前的这一大片凌乱,堪比电锯狂人的生产车间,肉料又多又碎,收拾起来,非常不容易。
就在犹豫之间。
林间有风在涌动。
劲风!
风中混杂着奇异的腥臭味,更有一种浓重的血腥气扑面而来,这是唐宁入林迄今为止所未见的,即使飞龙从天而降,蛮牛神秘出现,也不曾有过这种气势。
唐宁感觉可能有大事发生,他立即下定决心,开始“手术”。
听弗雷曼说过,飞龙的毒腺就在头顶肉瘤处,而胆囊部分则与一般牲畜的构造无异。
唐宁抽出布雷泽之焰,跳上一只飞龙的尸体,用力地划开了它头顶肉瘤底部的鳞片与皮肤,血流了出来,臭得就象腌臭豆腐的卤水,但唐宁却感觉好亲切……
收割完两个毒瘤,唐宁将它们装入一个“弗里茨”里面。飞龙的毒腺比一包水泥还大,那个弗里茨一下子便被撑得象个充气娃娃似的。
劲风越来越强,如果不是傻的话,大概率也能猜到这是要塞兵种的顶级生物——终极九头怪要来“巡边”了。
唐宁鼻尖已冒汗,但他的手一点也不抖,胆囊切割手术做得比卖鸡摊位的热心摊主还熟练,三下五除二,便将两个飞龙胆囊装入了别外一个“弗里茨”中。
唐宁拎起两个扎好了口的“弗里茨”,象贼一样地跑了起来,就象他穿越前被高利贷追斩一样,他发挥了不放弃不抛弃的精神,将手里的两袋东西始终牢牢地攥在掌中。
不知过了多久,出了森林——
山姆等三人一直在原地等侍,见到好象难民一般模样的唐宁,正想问些什么。
唐宁已吼道:“滚,快滚!”
骑上马。
四人“滚”得比车轱辘还快……
……
……
出了雾藏森林,接下来便是寻找前往位于陶乐城邦附近格桑镇的道路了,几幅地图所标示的陶乐城邦的位置都不尽一样,所以每每到了岔路口,要选择前进方向的时候,唐宁都有一种无语问苍天的感觉,幸亏沿路还能遇到一些活人——猎人,山民之类的,可以问路,不然的话,唐宁估计早疯了。
根据沿途探听得来的信息,唐宁他们知道只要越过斯德伍德山脉,距离陶乐城邦便不远了。
但斯德伍德山脉海拔之高堪比喜马拉雅山,是极难攀爬的,尤其是在带着马匹辎重的情况下,更是难行,所以唐宁在汉默的建议下选了另一条路。
汉默是了,曾经跟着他前任的倒霉领主在斯德伍德山脉附近作战,对于地形有一些了解,再综合了当地猎人们的意见,他带着唐宁等人从山脉的一个豁口处,钻进了哈蒙代尔大陆的地界……
斯德伍德山脉是“征服”了,不过,时间足足多花了一个月。
此时,前前后后算起来,唐宁他们从特维亚镇出来已经四个多月了,但至今连格桑镇的影子都没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