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着韩明最大的问题解决了,可一大堆小的琐事又摆上他的案头,倒真让他伤透脑筋。
他本可以撂挑子不干,可他不做,这些事就会摆在匡月的案头上,一想到匡月,韩明还是硬着头皮做吧。
这边韩明在上京发愁,那边崔莹已经打开店铺,做起买卖来。
不得不说崔莹能有今日的成就和她自身的能力是分不开的。还未入春,她就已经将所有事情打点清楚,货源、客源、资金都已准备妥当。按崔二的说法就是:店铺亮堂堂,银子叮叮当,只等客人到,赚到心发慌。
虽然事情都已办妥当,但崔莹并未离开。江州市场大,她崔莹来得早,已经抢占大多数有利的位置。可这样做,别的商人就有意见,毕竟这么大的市场她一个人也吞不下,总得给别人分点粥。
这是做商的潜规则,想着一口吃掉所有蛋糕的人,最后肯定会被噎着。只有将蛋糕分给大伙吃,才能既吃得舒服,又吃得多。
她留下来,就是和其他姗姗来迟的大商人做交易,自己让一步,分出一部分利润,她下一步要将药材运来,到时候还得和这些商人合作,不然她可吃不开。
江州城不大,城墙仅高一丈,没有护城河,就这配置,来一支装备精良的土匪,怕是都能打下来。
但是在经过规划后,潜为郡郡守洪健在整个冬季将江州城来回加固一圈,然后派一支部队驻守在那。
驻守的将领是洪健的侄子,叫洪沉稠。
说起洪健,韩明有幸见过此人,还是在匡华登基大典的时候,百官入朝述职,当时只是匆匆一瞥,就被这个身处不惑之年的儒雅之人身上那股沉郁的气质所吸引,作为一个男人,韩明知道洪健肯定是个有故事的人。
洪沉稠就正好相反,他是个典型的纨绔子弟。本来江州城守不是他,但他老娘想锻炼锻炼他,便向洪健讨了个江州城守的位子。
碍不过自家妹妹的软磨硬泡,洪健便将洪沉稠安排到江州来。
可让洪健没料到的是,江州来的大都是商人,商人趋利,得知洪沉稠是江州城城守,第二天上门拜访的人把城守府的门槛都挤破了。一伙人又是请客又是送礼,这些日子,洪沉稠就没清醒过,比神仙都快活,完全忘记自己当初是多么不想来。
“三儿,来,喝口酒。”城墙上,一个上了年纪的值守老兵递给一个新兵一壶酒。
新兵刚来,什么都不懂,比较胆怯,不敢接。不过看他表情,又有些想喝,不自觉地吞了口唾沫。
“叔,值守期间喝酒没事吗?”
老兵笑了笑,“没事,你刚来,很多事不懂,过段时间就熟悉了。”
“这……”新兵心里想喝又有些害怕。
“诶,小伙子,你看我们每天这么辛苦在城墙上值守,不就是为了防范有人来进攻嘛,可我当兵二十年,还从来没有遇见过敌人。再说,这是开互市,又不是打仗,更不会有人来,你就放宽心,来喝一口。”老兵边说边将酒递上去。
新兵听老兵这么一说,也放开胆子,接过酒壶喝起来。或许是第一次值守期间喝酒,夹杂着些许害怕,新兵喝酒喝得有些上头。
几杯下肚,头有些晕乎乎的。他指着城外,对老兵说道:“叔,你看,那外面好多蚂蚁啊。”
“蚂蚁?什么蚂蚁?”老兵被新兵的话逗乐了,没想到这个新兵蛋子酒量这么差,才几口,就已经醉得说胡话了。
他顺着新兵指的方向看过去,想看看新兵说的蚂蚁到底是什么。
这一看,立马将老兵吓了个激灵。他指着城外,结结巴巴地喊道:“兵……兵,来敌人了,来敌人了,快发……”
快发通知几个字还没说完,一支利箭直接射穿他的脑门,将他带走。
新兵吓了一愣,还在迷茫的时候,无数支箭已经射过来,顿时将他射成刺猬,还未喝完的酒也洒满一地,与鲜血混成一团。
一个时辰后,江州城沦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