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呜……啊啊啊啊!”
卜兰成扯着嗓子喊叫,估计是喊得太累,体力耗尽了,这会儿只能强忍着双臂的疼痛,大口喘气。
天宝狠狠踩着他的后背,厉声问道:“快说,金币在哪儿?”
“喂…… 木、金币……” 尼姆罗斯疼得说话都不利索了。
“正面是拿着拐杖的狐,背面是骷髅和小刀的金币,你有吧?”天宝又问。
“嗯……是那个……吗……”卜兰成疼得脑子都不转了,回答得倒是挺痛快。
“那种可怕的东西,我都给林格那家伙了,他给我报酬了…… 呜。”
卜兰成心里后悔,早知道就不卖了。
天宝看了看林格,这人身上瞧不出有金币,估计是放口袋里了。
天宝飞起一脚,把卜兰成踢飞,卜兰成疼得哇哇大叫,可天宝根本不理他,直接走到死去的林格身边,在上衣和裤子口袋里一通翻找。
嘿,还真在裤子左口袋里找到个硬东西,拿出来借着月光一瞧,正是要找的金币。
“正面是拿着拐杖的狐,背面是骷髅和小刀,没错,就是这枚金币。”
这金币个头可不小,不愧是 “狼眼” 说的观赏用金币,上面的花纹那叫一个精致。天宝把金币揣进兜里,嘿,第二个委托完成啦!
天宝可没手软,直接从躺在地上哼哼唧唧的卜兰成身上夺走了能量。
甭管啥坏人,只要被天宝杀了,都能变成他的妖力。
从这角度说,死亡还挺公平。
接着,天宝解除隔音巫术,从窗户跳出去跑了。
‘委托完成,明天就去找 “狼眼” 报告。’
第二天,天宝带着小小来到酒馆。
这时候还不到中午呢,客人少得可怜,吧台都空着,他俩就坐那儿了。
老板走过来,说:“‘狼眼’在昨天那房间等着呢。”
“行,给我来点儿清淡的,正好快中午了。” 天宝说。
“啊,我也要一样的!” 小小跟着说。
“知道了。”
老板叹了口气,转身去厨房了。
不一会儿,烤好的羊肉和羊排就端上来了。这羊排切得可厚了,特有嚼劲,一口咬下去,肉汁直往外冒,香得很。
“还行啊。” 天宝说。
“肉很好吃。” 小小也夸道。
“那是自家做的,差不多算咱这儿的招牌菜了。”老板有点小骄傲地说。
听说拿这个当下酒菜喝酒,在这家酒馆可受欢迎了。天宝有点心动,可想了想等会儿还要见 “狼眼”,万一妖物喝酒会醉呢,还是算了吧。
“很好吃!多谢款待。多少钱?” 天宝问。
“嘿,为了庆祝你们首次委托成功,这顿算我请的。” 老板笑着说。
“可以吗?话说回来,你消息够快的啊。” 天宝挺惊讶。
“还不是‘狼眼’那家伙,说得可欢实了。” 老板解释道。
卜兰成这事儿,在一些地方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不过普通老百姓还不知道呢。老板知道这事儿,就是从 “狼眼” 那儿听来的。
“那我就谢了啊。” 天宝说。
“嗯,差不多该进去了。‘狼眼’笑得太夸张了,看着让人不舒服。”老板催促道。
“一下子就没心情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