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齐齐吃得半饱,发现方璇很少动盘子里的鱼。若说方璇不爱吃吧,他还是会主动去夹,若说爱吃吧,她面前碟子里的鱼骨架都堆成了一座小山了,方璇碟子里还只有寥寥几根。
这香煎小鱼一指来长,外酥里嫩,鲜香多汁,一点腥味也无,绝对是胡齐齐心目中的今日之最。胡齐齐觉得这鱼做得这样好,没道理是不爱吃的。她不由观察起方璇来。
“你不会吐刺?”观察了一会,胡齐齐便得出了结论。
方璇一愣,似乎是不好意思道:“小鱼的鱼刺太小了。”
小鱼刺是挺小的,不过它就一根主刺,其他的都不足为虑,胡齐齐吃的时候很轻易就能吐出一根完整的鱼刺来。她觉得小鱼的这根主刺剃起来比有些有小刺的鱼,比如鲫鱼要容易得多,她没想到还会有人吃小鱼会有这样的困扰。
“你这样,夹起来,先吃掉半边。”胡齐齐夹起一条小鱼开始师范教学,“再吃掉另外这半边。”
胡齐齐灵活地卷动舌头,一条小鱼瞬间便只剩一条连着鱼头的骨刺。
方璇显然不是一个好学生,他笨拙地学胡齐齐先吃半边,但是直接连刺带肉一起咬了下来。鱼刺裹在鱼肉里面,又是一场艰难地斗争。
“别光用牙,要用舌头,你舌头太不灵光了!”胡齐齐看方璇吃鱼都觉得着急。
胡齐齐吃了五六条鱼,也懒得示范了,直接洗了手,一手捏着鱼,一手拿着筷子开始剃刺剥鱼。胡齐齐用筷子剃刺依然很快,三下五除二就剥好了一碟,并不比她直接吃慢。这算是她的会客技能之一了,外婆以前觉得一个女孩子直接用嘴剃刺吃鱼不够雅相,她便学会了用筷子。
胡齐齐把剥好的鱼放在方璇面前,擦了擦手,又继续愉快地吃起饭来。待到吃到有些撑的时候,胡齐齐心里终于升上一点迟来的怪异。她好像也太不把方璇当外人了。
虽然某种程度上来说,方璇确实只是书里的npc没错,但是她现在进入了这书中的世界,这里的角色于她而言便不再是纸片人,而是一群有血有肉的个体。她面对街角卖羊肉包子的阿贵时尚且做不到这种情绪上的游刃有余,为什么在面对方璇的时候她反道是好像跟人认识了八辈子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