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人又再次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这一次,他换了一个银制面具,在这张面具前,我脸上那阵惊讶的表情,都表露无遗。
我看着他的双眼,又看了一眼周围,此时,整个刑侦大队除了门口值班的大爷和正在忙碌某起抢劫案的二组之外,四楼,恐怕就只有我一个人了。
能绕开大爷的视野范围,再绕开二楼二组的视野,这几乎是不可能办到的事情,这个男人,到底还有什么能耐。
“别太惊讶,我啊,刚从东市回来,这不,第一时间就马不停蹄的来找你了,我说朋友,进了刑侦大队不到半年,就已经爬到了特案组组员这个份上,你的能耐也算是不小啊,不然,我们做个交易吧,我能让你在往后的日子里面平步青云……”
“我可不会和一个连脸都不敢露出来的人做交易,我不管你是怎么进来的,今天,恐怕你是跑不掉了。”我阴险一笑,随手就拿出一副手铐猛地上前,而当我一把抓住他的手时,他竟快速挣脱,而后双腿微微用力,往后一跳,抬头诧异的对着我说道:“我说,你这个人到底讲不讲道理,我特么好心好意的来帮你,你居然这么对你的恩人?可别忘了,当初在东市,可是我让你接触到那黑瞳女的。”
我冷笑了一声,一下就按住了我抽屉旁的报警铃,随后一步一步上前,对着他说道:“你会这么好心么?那可是上百个人,当时苏眠被抓,我差点儿没死在那女人的手上。”
“大兄弟……这特么,是意外好不好,我是好心好意的?……”
“放你妈个屁,你会这么好心?前几次无缘无故的跟我说方宗阳的这个名字,萧封的案件也是因此而起,难道你不是想从我身上,得到方宗阳更加确切的消息?”我瞪大了双眼,猛地上前,可这王八蛋早就做好了防范措施,直从一旁的窗外一跃而下。
我瞪大了双眼,连忙跑到了窗口,见他从我窗口直跳向对面的平台,我眉目一皱,顿时左手一撑,整个身子直往前冲,几秒种后,我双手撑地,瞬间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我说,你能不能动动脑筋,我做的事情不和你们做的事情都是一样的么,咋的就对我穷追不舍?不答应我的这个条件就得了,你真拼命了?”
看来,这眯货也是着急了,在距离我不到一百米的平台之上,指着我,气喘吁吁的说道。
我抬头看着这个恶魔,呼出了一口冷气,随后说道:“你个王八蛋,别跑,你不是挺冷静的么,你不是挺会利用人心的么,在来之前,就没有做好要被抓的准备?”
说话间,我顿时就拿出了身后的枪指着这王八蛋,当然,我并没有准备开枪,他说的对,现在我并没有什么证据指证他就是教唆那些罪犯行凶的罪魁祸首,但至少,我可以看看,他到底是谁。
见我拿出了手枪,他连忙摆手说道:“大哥,大哥我错了,不玩了行不,当心走火,先把枪收回去……”
我指着他,低声说道:“慢慢的走下来,别想着有什么动作,在这里,你跑不掉。”
此时,被我那报警铃引来的2组成员已经从窗口处看到了我们,小部分的成员在见到我拔枪的那一瞬间当即转身就往楼下跑去,而恶魔,也在我说话的时候,慢慢的朝下走去。
可当我一步一步朝他靠近的时候,也不知他从口袋里面拿出了什么,直往地上一丢,我和他之间的距离,瞬间就被这阵冒出的白烟所掩盖。
我半闭着双眼,艰难的往前走去,可当我走到了那恶魔原本站着的地方时候,他却早已不见踪影。
我并没有告诉任何人,当天跟我对峙的就是那个恶魔,而是一名不知名的小贼,妄想来我们刑侦大队偷东西,后来,这件事情被传了出去,从而导致网友也纷纷调侃,什么贼胆大包天,居然敢去猫窟里面行窃。
这件事情,也就算被我忽悠过去了。
但,这个人的出现,又让我开始心生疑虑了起来,我不免会将他和老板娘的死联系起来。
紧接着,我缓缓的翻开了那老板娘的档案。
老板娘叫做秦美璎,今年五十三岁,三十年前,也就是在她二十三岁的时候来到本市做工,在某纺织厂做了十年,后认识了现任丈夫单志平,两人相濡以沫,在本市开了一家早餐店,每日三点起来打理,直至下午两点关店,在这二十年间,老板娘和其丈夫单志平誉有两子,大儿子十九岁,二儿子十二岁,一家四口的生活,完全由这一家小店撑起。
在档案内,我没有找到任何有关于秦美璎在本市的不良记录,所以,她最起码没有跟人引发任何纠纷。
而秦美璎从老家走出后,老家就只有一个奶奶,老人家也在十年之前去世,也就是说,秦美璎现在除了其丈夫和两个儿子,就再也没有任何亲人了,也不会是亲人之间的纠纷。
如果恶魔和秦美璎这件事情有关的话,我想,死的应该不仅仅只有秦美璎一个。
我一直坐在办公室内,直到方源和李炎风尘仆仆的回来,我都没有想到恶魔会和秦美璎有什么联系。
“冉喜民?这个人是谁?”方源见我趴在自己办公桌上魂不守舍,当即走到了我的身旁,瞥了一眼我的电脑,随后问道。
我叹了口气,将我的分析都告诉了方源,半响之后,方源看着我,说一点线索都不能放过,如果说,这个冉喜民就是凶手的话,那么他能抢一个人,也能抢第二个人,对于社会的危害那是显而易见的。
我点了点头,顺手就将冉喜民的资料全部都调了出来。
事实证明,我的推测可能是对的。
在全国公安系统中,冉喜民因偷窃进入派出所留案底的记录有很多,还有多处记录是抢劫,前一年还因抢劫罪被判了一年。
出狱之后,他在本市做过很多工作,洗车工,网吧网管,KTV服务员,而根据当时冉喜民的办案民警说,这个男人,十分狡猾,在录取口供的时候总是会偷换概念,以至于当年那一状抢劫案的进展非常缓慢,要不是他们早已有了确切的证据,还真拿这小子没有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叫做冉喜民的男人,曾经还在北包军区服过役,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冉喜民很可能有某种反侦察意识。
而其下颚上的那一块刀疤,也正是在当兵时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