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千里缉凶【4000】(1 / 2)

鲁迅:人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就像殷明珠给自己的加油打气的声音,传不到千里之外的昭县,也传不进陆阳的耳朵。

比千里之外还要更遥远的西南边境线外。

这里是属于三不管的地区。

何为三不管?

阿三不管,缅邦不管,我们也管不着。

这里是三国边境,一场逃亡与抓捕,埋伏与反被埋伏,血淋淋的杀戮,同样也暂时无人可知。

“还要多久才能走出这个鬼地方?”

“快了,老板。”

“快了,什么叫快了?5天前你说快了,3天前你也说快了,现在你还在说快了,我们进这个鬼地方的时候是9个人,现在只剩下了3个人,加上向导,每天都在减员,伱是想让我们都死在这里吗?”

“别忘了,我若不能活的出去,你们一分钱拿不到。”

不怪谢老虎发火。

他现在狼狈的不得了,本身就是中了几刀,伤还没全部好就出了院,加上这一路的奔波。

原本还能忍得住。

可是自从到了边境外,再出高价请的向导,在向导的指引之下进了这个鬼地方以后,每时每刻都在提心吊胆,时不时就遭到危险,什么毒蛇猛兽,都是小儿科,甚至还有野人出没,他的一个从港城那边带回内地的保镖,昨天就被神出鬼没的影子用毒箭给射死了。

他当时就走在那个属下的旁边,如果不是那箭头刚好偏了几公分,被射中后口吐白沫的就不是他那个高价请来的保镖了,而是有可能会是他自己。

太可怕了。

他只是想想到现在都还不寒而栗。

谢老虎已经不再是从前的谢老虎,从前他一无所有,所以才敢打敢拼,敢拿他自己的命去搏一个前程,现在的他,身家几千万,在港城有老婆儿子,内地情妇一大堆,光只是私生子就有七八个,他还舍不得死。

“老板,你放心,这一片原始丛林我曾经走过,并没有所谓的野人出没,我猜那可能只是当地土邦猎人,昨天我们应该是误闯进了他的狩猎区,他把我们都当成猎物了,不过像刚才的土邦猎人,应该不会再继续追着我们猎杀。”

那个当初与龚平安交过手的阿龙道。

此刻已经换下了黑西装。

一身迷彩服。

手里面甚至还端着枪。

这个样子,看起来可不像是普通保镖,反倒是像以前真正上过战场的雇佣兵。

“忒。”

谢老虎吐了一口血沫。

他刚才不久前跌了一跤,把嘴给摔破了,差点被一根树枝给戳穿了喉咙。

“阿龙,你跟了我也有四五年了,我是信任你,所以才听你的安排,走的这边的陆路,通过边界,从东南亚转道回去港城。”

“我还给你追加了200万,让你把你之前服役过的雇佣兵团伙里的哥们叫来一起接应我们,可人呢?”

“还有,你这找的什么破向导?”

“我呸,专找破路,一路上到处都是危险,陷阱重重,还能都碰上二战时候的地雷,这他妈哪是活人来的地方,简直就是个地狱,该死,操,我的脚扭了。”

他越狂暴,越发泄,越不注意路,就越惨,一不小心就被一根绳条蹩到脚了。

转眼又是一个狗吃屎。

阿龙很无奈的上前去把老板拉起了。

他也不想这么狼狈。

可能怎么办?

之前跟着老板在内地的这几年,吃香的,喝辣的,晚上睡睡女人,作威作福,换个太上皇也没他们这帮人舒服。

可是谁能想得到,情况陡然间急转直下。

老板都不得不跑路,那他们这些老板手下的马仔,说句双手血淋淋都不过分的人,能不跟着一起跑路吗?

老板怕蹲监狱,他们还更怕呢。

老板那么有钱,真要被抓起来,蹲监狱,可能也就那么几年。

而他们这些马仔,双手沾满了血的人,那可就是要吃枪子的,可能性极大。

所以老板想跑。

他们比老板更想跑。

老板急。

他们比老板更急。

老板制定的逃跑方案漏洞百出,那他们不得更正?

阿龙是越国人。

从小就跟着父亲母亲还有妹妹,包括叔伯兄弟,叔伯兄弟的子女,反正是一大家子人偷渡去的港城。

在船还没有靠岸前,就因为船舱里恶劣的环境,臭气熏天,生病的人得不到医治,互相传染。

死掉了一半。

还有些是虽然还没死,但也只有一口气在,因为怕继续传染,蛇头们会选择将这种人和尸体一起丢下大海。

他的母亲,还有妹妹,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在他还有他那懦弱的父亲眼皮子底下,被蛇头们强行拉走,再也没有回来过。

不用怀疑,是一定被丢进了大海喂鱼。

后来,他和父亲都活着到了港城。

在他们那。

这里被传成是天堂,是自由之都,文明之都。

不像他们那,正饱受着战争的摧残。

所以,但凡只要活不下去的,又能够凑得起一笔偷渡费用的,他们那里的人,很多人都会选择拖家带口的拿命来搏一搏。

毕竟赌赢了就能到天堂。

他和父亲赌赢了。

虽然哪怕代价是失去母亲还有小妹。

起初,他们还很期待。

打算收拾好心情重新上路,既然都已经来到了天堂,那还不得父子两先一人娶个老婆?

然而,天堂虽是天堂,自由之都的繁茂与昌盛,也确实令他们目不暇疵过,但一切都与他们无关,这里不属于他们这样的外来户,更不属于穷鬼,穷鬼只配像老鼠一样在阴暗处活着。

白天。

他和他那懦弱的父亲在码头扛包。

晚上。

他们睡桥洞,除了躲避差人的抓捕,还要担心古惑仔混混们的欺凌。

挣的钱,除了用来交保护费,也只够勉强让他们温饱,不,错了,把温去掉,是只有饱。

那些年,他们就像是蟑螂,肮脏而又顽强的活着,麻木的父亲,甚至还苦中作乐,把仅剩的他们辛辛苦苦存的一点钱,用来招妓,都不顾他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把他们睡觉的桥洞,当成了旅馆。

后来……

后来父亲死了。

那懦弱的父亲,最后还是没能够善终,可笑的因为一次召妓,居然想赊账,因为是熟人,以为只需要赔上笑脸就行,结果就是被那浓妆艳抹女人背后的混混们活活给打死。

阿龙解脱了。

他没有了羁绊后,加入了社团,敢打敢拼不怕死的他,很快就得到了社团大头目的重用,成为了社团里的小头目。

他开始过上了与之前完全不一样的生活。

大鱼大肉吃着。

女人睡着。

出门就是带着小弟欺凌霸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