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想走走不了(2 / 2)

商海雄才 如烟的天空 1202 字 1个月前

“行!我相信是非自有公断,我们就随你们走一趟。”我说完,向吕强他们看去,只见吕强和陈媛媛正在通电话。

只几分钟,就到了洋新县公安局,等我们在他们的小会议室坐下后,那个为头的警察说:“你们在这等一下,青林县公安局的人马上就会过来,等他们来了后,这个事情就由他们来处理。”

大约等了十分钟左右,青林县公安局的人就来了,他们一共六人,在洋新县的警察陪同下来到了我们面前,一个四十岁左右的警察对我们说:“我是青林县公安局刑警中队的队长崔健民,我们刚接到报警,指证你们在火山镇大王山煤矿和当地煤矿的人寻衅滋事,把对方的人打伤了,现在请你们跟我回局里一趟,把这个案子了结。”

“怎么是我们寻衅滋事?你们不要搞错了,是他们在寻衅滋事!他们依仗人多,二十多个男人拿着木棒来攻击我们,我们也只有两个人和他们打,我们这样是正当防卫。”吕强一脸不屑的说。

“我们不能凭着你的一面之词就相信,我们要根据现场情况,再根据我们的调查了解的情况再做决定,现在不管你们打没有打,都得随我们回去协助我们调查。”崔健民厉声说道。

“我要是能证明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你们是不是就能凭公处理呢?”陈媛媛问道。

“我们办案,讲究的是证据,只要经过我们的充分调查和了解,就会在事实的基础上公平公正的处理。”崔健民回道。

我见这个刑警队长还是在打官腔,没有正面的回答陈媛媛的问题。于是我开口道:“崔队长,就这个案件,我陈述一下基本事实。第一我们是外地人,是路过到这边来旅游的,我们不会无缘无故的去主动攻击别人。第二我们只有八个人,其中还有两个弱不禁风的女子,对方有二十多个人,人数相差巨大,我们也没有什么利益关联,也不可能去主动攻击对方。第三就是是对方依仗人多势众,主动的挑衅攻击我们,我们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之下,才不得已而为之。同时,我们也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我刚才所说的是真实的。请问,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你们还要抓我们回去吗?你们会主动打击对方这种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吗?”

崔健民见我如此问他,稍微思考了一下才对我说:“你说你们只有六个男人,是对方主动攻击你们。但据我在现场看到的情况是,对方二十多个人都受了轻重不一的伤。我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你们是不是依仗自己有武功,而不把对方放在眼里主动的招惹他们,从而引发事端大打出手呢?即然你说你们能提供证据证明是对方主动攻击你们,那你们就应该把证据主动的交给我们,我们才好公平公正的处理这个案子。”

“这个证据我可以当场让大家看,也可以拷贝一份给你们,但要我把我们手中的证据就这样默默的给你,那不好意思,我们不会这么做,我担心到时候证据到了你们手中,会换一种方式出现或者是永远不出现。”我一脸不屑的看着他回道。

“真是岂有此理!我们警察办案,还容得你说三道四的!我告诉你们,你们现在是犯罪嫌疑人,你们现在只有无条件的服从我们,跟我们回警局一趟,不然我们将行使警察的权力,把你们押送回警局。”

“呵呵!行使警察的权力!警察的权力是用来做什么的?是用来保护人民和伸张正义的!你们到好,在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事情的发展情况下,你却采取不看不问,坚持采取你的错误行为,凭主观臆断认为我们就是坏人。你警察办案,难道连在大庭广众之下看一下我们手中的证据都不敢吗?更何况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的办公场所,在这你难道就不能正常的行使你的警察权力?”吕强连续发问,直击问题的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