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卖身(1 / 2)

美女赢家 灵宇 2059 字 9个月前

杨景行几人出门,发现付飞蓉跟站岗一样立正在旁边。张彦豪看着付飞蓉先开口:“今天状态怎么样?我们去录个小样。”

杨景行帮忙回答:“没问题,来之前试过了。”

几人走楼梯上了一层,进去后发现这里的装修氛围都很不一样,温暖可爱的风格,各种装饰,不像办公区。

甘凯呈给杨景行介绍一下,这里有两个录音棚,一号是录人声和单件乐器的,二号面积大一些,是录乐团的,不过两个棚可以联合起来用。

透过大面积的隔音玻璃,能看见一号棚的监听室里有五个人,其中一个付飞蓉和杨景行肯定都认识,就是程瑶瑶。

程瑶瑶在录音棚里都是商业打扮,彻底的化妆,讲究的发型,毛茸茸得白色靴子和紫红色的厚裤袜,上身是短羽绒服,头上顶着个白色的针织帽子,可爱路线。她有一张不错的脸,估计不化妆也会好看。

看见张彦豪,里面有人开门。张彦豪问:“录好了吗?”

坐在机器前的录音师说:“差不多了。”

张彦豪给杨景行介绍一下:“这是我们的主录音师常一鸣,编辑部的杜玉华,赵戈。瑶瑶都认识吧?她的助手楚晓彤……这就是杨景行,四零二。”

常一鸣先和杨景行握手:“你好,听段姐说起你几次。”

杨景行挨个握手问好,然后也朝不太关注他的程瑶瑶伸手:“你好。”

程瑶瑶笑一下,伸出几个指甲让杨景行轻握一下。杨景行再介绍:“她叫付飞蓉。”

几个人都对付飞蓉点点头,楚晓彤多瞄了两眼。付飞蓉这就开始耍大牌,一脸的冷漠,爱理不理的。

先听了一遍程瑶瑶的录音成果,是一首比较动感欢快的歌曲,节奏型略有舞曲的感觉。配乐是早就做好的,程瑶瑶的演唱也不错,合格。

杨景行鼓掌:“这是意涛写的吧?”意涛是艺名,算是比较出名的一个词句作者了。意涛年纪估计也有四十多了,可是他一直站在时代前沿,十几年前写民谣通俗,现在写舞曲,从不落后。

甘凯呈点头:“是他,新专辑走的这个风格。”

张彦豪说:“辛苦了,他们来录个小样,准备一下。”

甘凯呈看看录音室里面,对杨景行说:“罗兰的合成器,可以吧?”

杨景行说:“行。”看付飞蓉说:“进去吧,就唱《少女》。”

甘凯呈跟着进录音室,还是给杨景行说一下合成器的用法,然后看站在旁边的付飞蓉,指:“站到麦克风前去……别紧张,就像在酒吧那么唱。”

付飞蓉于是站到话筒前去,直面隔音玻璃外面监听室那一群在机器后面盯着她的人。甘凯呈把门关上,没出去,和常一鸣打了个手势后就说:“可以开始了。”

看付飞蓉胸口快速起伏,杨景行就说:“深呼吸,调整一下。”

让付飞蓉调整了一分钟后,杨景行才说开始。这个罗兰的专业合成器音效也非常好,他们说罗兰在弦乐上的表现比雅马哈要强,还真是这样。钢琴声的质感表现得比较充分。

付飞蓉的开唱就有点问题,声音偏小。甘凯呈连忙打手势,抬啊抬的,又让付飞蓉声音突然大了起来。

就专业录音棚的要求来说,付飞蓉的前段表现比较糟糕,好在她没破罐子破摔,到歌曲中段就努力调整好了状态,略有感觉了。

一遍唱完,杨景行看看监听室里人的反应。张彦豪和甘凯呈打手势,然后甘凯呈就说:“再来一遍。”又鼓励付飞蓉:“刚刚很不错,你再调整一下,注意呼吸,别唱浅了,注意感情,可以把眼睛闭上。”

又给了付飞蓉一分钟时间,杨景行再开始。看来让付飞蓉把眼睛闭上还真有效果,这一次她唱得好多了。录音室的声学结构让她的声音特色更充分的表现了出来,而且在原来的基础上更饱满踏实,甚至略显深厚。

这一遍唱完,杨景行他们就被叫了出去。常一鸣对躲在杨景行身后的付飞蓉说:“声音不错,听一遍。”

用效果非常好的监听音箱播放了一遍,付飞蓉仰着脑袋微微张嘴都听傻了,自己有唱得这么好么?当然,她现在也还不会那么挑剔,所以对小样中多次的呼吸错误和吐词不畅都无视了。

但是付飞蓉的声音特质并没受到那些瑕疵的影响,歌曲本身的优秀也被充分体现了出来。

一遍听完,没人先说话。杨景行就问:“张董,您觉得怎么样?”

张彦豪看甘凯呈和常一鸣:“你们觉得呢?”

常一鸣问杨景行:“新歌啊?配乐怎么做?”

杨景行说:“我好不懂,觉得就这样了。”

常一鸣又问付飞蓉:“以前录过歌吗?”

付飞蓉摇头,甘凯呈帮忙说:“没有,第一次来。”

常一鸣说:“没关系,慢慢来,歌好声音好。”

张彦豪对杨景行说:“既然他们两个人都说行,那就是行,我们下去吧。”

又下楼到董事长办公室,张彦豪问杨景行:“我是跟你签还是跟她签?”

杨景行笑:“当然是跟她。”

张彦豪说:“你没明白我的意思,跟你签,你对公司负责,也对她负责。跟她签,她就对公司负责,我们也对她负责。”

甘凯呈虽然是编辑部的,但是对法律程序也了解,就跟杨景行解释了一下。假如公司是跟杨景行签约,那么杨景行就算是付飞蓉的经纪人。公司只和杨景行有经济往来,至于杨景行和付飞蓉之间怎么办,公司不管,他们自己签合同去。

一般来说,只有那些握有强大艺人资源的很大牌的经纪人才有这种待遇,甘凯呈给杨景行列举了两个例子。经纪人的名字杨景行没听说过,但是他们手中的艺人都是天王天后了。

杨景行有点不好意思:“这会不会不太合适?”

张彦豪说:“没有什么不合适的,但是我要在合同中加一条,你的歌,只能给我们公司……拿一本样本你们看一下。”

这个合同,就比杨景行卖歌的合同恐怖多了,厚厚一本,一百多页。他们说艺人合同就是卖身契,没想到杨景行作为经纪人签约的合同也跟卖身契没什么两样。

比如,经纪人手中艺人的一切活动都要得到公司同意。关于收入分成有很多种,有演出的,广告的,或者是演戏的……这种收入分类都不同,不同的分类有不同的分配方式,但是大部分是公司拿大头,剩下的经纪人再和艺人分。

而且所谓的经纪人对公司负责的条款就更是看得人触目心惊,说白了,就是经纪人得惟命是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