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似温润有礼,但骨子里的冷漠淡然是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的。
如果有人说程也是个热心市民,李助理估计会把这话当一个笑话。
然而,在一刻他忽然想起,那天回到南城,去住所的路上。
那天南城下大雨,路上了堵塞,凄凉的哭声伴随着喊叫声穿过大雨直至车厢,原本在后座歇息的程也皱眉醒来,望向事发地点。
“停车!”
忽然男人开始整理起衣服,甚至把睡觉弄乱的头发也稍稍梳理了。
助理握着方向盘,心里有些疑惑,但对自家boSS的命令贯彻执行,即便身后的车喇叭都打得飞起,也好不犹豫的靠边停车。
同时也目睹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抢救,程也当然也看在眼里。
透过后视镜,李助理心里咯噔了一下,程也眼神晦涩的开口,“看到那人了吗?”
“送件衣服和伞过去。”
一开始,李助理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在脑海里琢磨了几秒才确定自己没有听错。
因为程也这人有一个怪癖,洁癖很严重,平常他都尽量和他保持距离。
而那天却主动提出把衣服给那个全身湿透,脏兮兮的女人,助理开始想或许是因为这衣服他不要了。
而看到程也紧紧抱着的人时,隐约感受到有些不同,程也对这个女人有着特殊的待遇。
而看到程也一点也不留恋的离开时,助理又有些不确定了。
“也哥,你这就要走了?”
程也眼眸平静无痕,和平时没两样,“不然?你想留下?”
李助理连忙摆手,急急忙忙跟上。
走出医院大门,刚巧见到宋星然上了一辆红色的跑车。
朦朦胧胧的车窗里透出两个人。
“咦,这不是星然哥吗?他怎么走了?”
程也默不作声,望着那辆耀眼的红色跑车若有所思,眼神里的狠厉一闪而过,让人望而生畏。
唇角扯了扯,“上车。”
医院里。
深夜的医院里十分安静,手机的响声尤其明显。
余书歆顿了顿,望向病床上摆放着的手机,她一眼就认出了这是宋星然的手机,因为这个手机壳她有同款的。
这和她的是一对情侣手机壳。
当时宋老爷子住院,宋星然来探望,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宋星然无疑是帅气英俊的,他有一双温柔深情的眼眸,笑起来温润如玉。
他见到她的第一面,眼睛就一直追逐着她,一刻也不离开,是一见钟情。
后来他追的她,追了足足有一年,让医院所有人都感叹他的痴情。
刚在一起时,他软磨硬泡给她还上的情侣手壳,不止这,连微信上的头像也都是他选的。
余书歆想到这,微微笑了,她一直都知道,宋星然十分爱她,不然也不会追了她这么久。
她起身指尖勾起手机打开锁屏。
也不知道是谁的消息——
“你顺便买瓶水,等会要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