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说什么?”
“没什么,走吧。”
那是他第一次鼓起这辈子的勇气开口,可是对上她的眼睛,便仿佛唤醒了身体里所有名为胆怯的血液。
斯通之前读了一则爱情故事。
讲的是一个诗人为了躲避征兵,在乡下的酒馆里歇脚,和那里和不识字的农家女相交,教她识字的过程中摩擦出爱情的火花;诗人温婉的话语,变着法地写诗唱歌,给终生与牛羊鸡鸭相伴的女孩展示了自己从未见过的世界,从此,她也爱上了文学。
他起初在想象那个巧于辞令的男人真的是一个拥有真挚爱情的浪漫诗人;他和芙丽丝的爱在冲突里生长,在文学里发芽……斯通认为无论是二人最后在战争中死去成为英雄,亦或是他们碌碌无为,相濡以沫度过了平凡的一生,都是可以接受的。
然而书中男人贪慕权贵之女,无情抛弃了女孩,打破了斯通内心对爱情纯洁的守护,即便是虚构的,斯通也真讨厌这些人:他们快餐式的发情如此频繁,喧宾夺主,把爱这样原本珍贵的东西变得如此廉价。
从躲避战争,不愿为了保卫国家而付出生命,斯通就能察觉到他的懦弱;从渴望公主手中的权力而葬送真爱能看出他的自私,文学和浪漫从来都是败絮其中的花边。
可是他也用花言巧语让麻木的奴隶变成了清醒的人,她本应由社会完成的人格塑造却让登徒子代职,把懵懂的真心,交给了最看不起真心的花花公子。
而且最让斯通难以下咽的一点是:即便诗人给她的是充斥着谎言与欺骗的爱情,这也是农家女孩在世间能找到对她最好的人,所以就算得知是毒液也当作美酒吞下。
看了小故事,斯通在实验室里抹眼泪半宿,莎朵笑他多愁善感,看个古早的虚构小说都一把鼻涕一把泪。
不是啊,不是这样的,爱不是这样的,而且,如果连这样的家伙都能轻易地俘获芳心,那凭什么我……连向所爱之人大声告白的勇气都无法维持呢?
“莎朵,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不知道,在遇到我喜欢的人之前,我会一个人好好地过。”
斯通关掉了其他灯,只留一盏。
如此娇美英朗的洁白身躯里安装了冰冷的机械和齿轮,滋滋作响的电流代替了搏动的柔软血管,就像为了使胜利女神的雕像更丰满,愚人粗暴地往里面塞满稻草。
茶色的卷发搭在白玉的一对锁骨上,如大理石地板上飘落的枯萎碎花。
她真是漂亮。
每个人看过都会这么想。
无影灯的光像半盏月光,像一壶半凝固的油脂,朝着冰冷的尸体慢慢垂倒下来;哪怕是死亡的青白僵硬也没能夺取她生前的风姿,一点红痣,就像悬而未决的泪。
这泪从她的童年就开始翻山越岭,奔波不停,因此斯通在嘴边尝到的那种苦涩咸,也就像积累了亘古不变的盐。
“来吃点东西吧,别天天想你的伤心事了。”陈清野推开门,端来两碗泡面,就看到斯通一脸黛玉葬花的惆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