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我一直抱着救济金过日子,我知道只要黄赌毒不沾,不当商业奇才,我能靠它舒坦地过一辈子;而我选择读书也不是为了深造和什么科学理想,而是身边的人都去读书了,我感觉我应该也去,才合群。
文化课和选修课都算不上优秀,及格就是胜利;而在我对她的描述里,我想象出了一个品学兼优,在学校里黑白通吃,呼风唤雨的男神形象,而他的名字是我。
“我没读过大学呢,其实高中也只是断断续续,真羡慕你认识那么多好朋友。”莎朵回忆自己的过往,被家人救走之后,在十岁出头时候就参军了,这些年来她参与了大大小小的抢险救灾行动,听着她对过往的描述,我对她印象拼图里,那空白的十几年在慢慢地变完整,但是心也沉了下来。
透过店铺的玻璃橱窗,我无意间和自己看她的眼神对视:那是一个艺术家凝视富山春居图,一个收藏家把玩稀世美玉,一个男人深情地注视他的情人。
我对她的思念贯穿了这么多年,若是友情那也只是久别重逢的感动,大可以宣之于口;可是男人对女人的爱情是自私的,充满占有欲的,说出来一定会冒犯她。
缺席了她的人生十几年,十几年足以重新塑造一个人,而我爱她只是因为那晚上,一碗并不好吃的盒饭,和她经历的这些年比起来太幼稚了,太微不足道了。
要是告诉她。
她肯定会以为我在开玩笑吧…
“人怎么可能因为一顿饭就记住我呢?而且当时我们都很小啊。”
一个简单的理由。
真的能构成爱情这种沉重之物吗?
我胡思乱想着。
莎朵话音一顿,说我现在该回去了;她把自己的通讯频道写在我的笔记本上,说有空多联系,而我说:我送你回家吧。
她点点头。
我开上了陈清野借我的车,我无比庆幸今天出门借了室友的车,让我能在暗恋对象的面前狠狠装一把;不然以我的大大咧咧,只能骑个自行车回去,那样未免太挫了。
而当我根据她的指导开到她家附近时,我忽然注意到前面只有一座大房子,这座房子经常在电视频道上出现,爱看新闻的人对它会比我更熟悉。
“那里就是我家,就送到这里吧,剩下的路我自己走回去就好。”她说,“就当是散步消食了,谢谢你送我。”
那是乔治·伦斯的家,我脑子里有根生了锈的轴使劲抽了一下。
她的伦斯是……那个伦斯?
这感觉很难形容,这好比你十几年没见的朋友,小时候你只知道他叫杰克,长大了碰到他,他告诉你他叫杰克·布什,你也不会联想到他是布什家族的那个布什。
“乔治·伦斯是我叔父。”
莎朵似乎是看出我的疑问,“我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是他把我养大的。”
我几乎是目送着她离开我的视线,像是看一个永远不会再回来的人;看着她走到门前,走进去,然后再也看不见了。
后来她并不经常找我,但是我还是经常能看见她,看见她站在坦克里,向着满座人群,然后她朝着这边微笑敬礼。
她是在对我笑。
我肯定地想到。
或者说我希望如此。
有一次我约她出去,她几周后才找到时间,我们去看了文物修复展览,我看到了被层层玻璃包裹的蒙娜丽莎画像。
莎朵很惊讶科研部内还有人专门修复这些文物,“她真美啊,真想在现实里亲眼见见这样漂亮的美人。”
而站在她身边的我忽然说道:“其实我之前就看过《蒙娜丽莎》,不过我的内心并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每个人的感受不一样嘛。”
她偏过头对我微微笑着。
而我看着微笑,也笑着,心中默念道:因为我的蒙娜丽莎,我早已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