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们离开这吧,这里太小了。”
毕业舞会过了没有几天,十一就不想继续待在这个镇上了。
主要是她不想看见那只大青蛙了。
连罗森都觉得烦了。
天天拿个破吉他在他家门口弹啊弹的,弹的还不好听。
简直就是噪音制造者。
有时候烦躁起来都想一把将他捏死。
当然年轻人的那种青春情怀也罪不至死。
“你确定,离开以后可就再也回不来了。”
“我确定,这里不过是我人生的一个小小的旅途而已,以后我可以怀念,但是没必要把这段旅途重新再走一遍。”
“你什么时候说话这么有哲理了。”
“最近我在翻一些哲学方面的书籍。”
“学哲学找不到工作的。”
“难道哥哥你以后不打算养我了吗?”
十一委屈巴巴的看着罗森。
“又来这一套,真是败给你了,从小到大,每次都是这一招,你就不能换点招数?”
罗森一拍额头。
“招数不在新旧,有效就行,嘻嘻。”
“那你抓住我的手。”
罗森一挥手,他藏在地下室里的500公斤黄金,就飞到了他的身边。
一阵蓝光闪过。
两人就消失在了房间里。
过了大概10分钟。
此时是早上8点,迈克准时拿着个吉他又来弹唱了。
这一次是乡村音乐风格。
他唱了半个小时,房子里面一点反应没有。
他就很奇怪。
因为以往这个时候一只拖鞋早就飞出来了。
而且每次都非常准,正中他的面门。
他现在脸上还有几个鞋印子没下去。
“阿米莉亚!”
“马库斯大哥!”
麦克冲着房子大喊了一声,依然没有反应。
“我进来了!”
他慢慢的推开围栏,走上台阶。
发现房子的门是虚掩着的。
他推开门走了进去。
“ Anybody home?”
喊了几遍之后还是没有反应。
他绕着房子,左左右右上上下下都找了一遍,根本就没有发现有人。
“去哪儿了?
怎么连门都不关?”
接下来的几天迈克天天会来,罗森当初买下的这个房子。
每次都会找一遍。
每一次都很失望。
一直到一个月后,他终于放弃了。
他知道这兄妹两个应该是离开这个小镇了,这一句就去哪没有人知道。
他甚至还让自己的姐姐也就是南希去找了。
此时的南希早就已经大学毕业成为了一名记者。
由于工作认真,非常努力,人也聪明,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并且经过罗森当年的治疗,那也是前凸后翘,人长得还漂亮,所以她的工作是很顺利的。
已经算是一位比较有名的新闻记者了。
但即便南希利用自己的关系,也没有查到这两兄妹到底去哪儿了。
最后只能劝自己的弟弟放弃。
毕竟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没必要硬生生的融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