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 自证清白(1 / 2)

媒人这件美事没有做成,反而惹了一身的麻烦,赶紧跑到江家,把贺家祖母的态度如实回报,且放下当年收下的媒人礼,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江家虽然在京城算不上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但是钱财丰厚,在京郊一带还是颇有势力。

江老爷听说禾香家里非但不同意退婚,还骂江家无耻,气得大发雷霆。再转念一想,这正是与江家退亲的好机会!

他携儿子江致远一纸诉状将贺家告到公堂,请求京城知府判决退婚,并且以汪嫂、金妈为证人。

京城府衙大小官员皆在忙着泾河县御赐牌坊被污一案,上上下下哪里有时间去管商贾之家结亲退亲的小事?

知府委派府衙里的推官和刑名师爷共同处理此事。

原本他们二人是掌管刑狱的官吏,本是管不到婚丧嫁娶之事。可是,本案涉及到女子未婚失节,或许犯了通奸罪,所以他们自然也是要管的。

贺家只有祖孙二人,本就身体病弱且不宜抛头露面,上不得公堂。贺家祖母就请自家外甥,也就是禾香的表叔前去应诉。

江老爷胜券在握,且提前打点好了。一到公堂,他抖着肥硕的肚腩,振振有词;江致远一脸痛心疾首;汪嫂和金妈也说得天花乱坠……总之,一片唱念做打,好不热闹!

贺家表叔本就不了解此事的来龙去脉,此时的争辩则显得软弱无力,不得已只好接受推官的判决,将庚帖收回。

为了侄女的利益,贺家表叔引用当朝律法,认为男家悔婚,应该治罪,却不想被推官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