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猜想(1 / 2)

从渔民开始长生 敢为 519 字 1个月前

三平市到处都是渔夫卸鱼,整个市集都是海腥味,甚至在那个生活、工作得久了,身上都会被腌入味。

三平市是卖海鲜的去进货的地方,一般人逛一平市。

一平市甚至有卖香料的,有专卖店在卖,路边也有挑担卖的,都是舶来品。

路上熙熙攘攘,常见各种仆从、小厮之类在到处买东西。

李顺带唐泽到一处酒楼喝酒,正是之前李青带来的地方。毕竟小地方,供养不了太多酒楼。

李顺在窗边位置坐下后,很熟练的点了米粉、鱼干、糯米甜酒。

唐泽也坐到窗边,往下一看,发现民间真是人才济济。

有十来个泼皮无赖圈住了老大一块地,中间大概是他们的头头,正在踢……这时代的足球,一种用猪尿泡包裹鸡鸭羽毛制作成的球。

另一边是一个杂技团在表演,有耍胸口碎大石的,也有一根链子绑着两个火球在耍的。

今天是一平市赶集的日子,还是挺热闹的。

两碗烂肉面和两叠小鱼干很快就上来了,接着小二抱上来一坛酒坛子,又有人拿来两个小酒碗。

“唐泽兄弟会喝酒吗?”

“可以陪顺哥儿喝两碗。”

“那敢情好。”

李顺打开盖子,用葫芦做的瓢舀酒。米酒的酒色是乳白色的,散发着清甜的气味。

如今主流酒水是糯米甜酒,黄酒属于高档酒水,要到镇上才能买到。

至于白酒,正规历史上是元朝才出现的,明清时期因为工艺成熟、造价相对低廉,度数又比较高,因此慢慢传开。

李顺先给唐泽打了碗酒,接着才轮到他,唐泽想起自己似乎应该帮着倒酒,就想去接过工作,反而被李顺摆手推开。

“你给我们小乙哥弄到那么多宝鱼,那就是自家兄弟,不用这么见外。”

说完举起酒碗敬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