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断不义之财,你能如何(1 / 2)

首战告捷,虽然出了点洋相,但赵东阳拿到了该拿到的一切证据,包括派出所的笔录,在关键的时候都能派上用场。

跟永强商量了一下,虽然住在破烂巷的风险很大,但为了不落人口实,赵东阳会隔个三两天就去住一次,永强就没必要搬过去了。

利用这个机会,赵东阳不但把房门更换一新,还把房间内遭到破坏的高低床和桌子都稍微修缮一番,电视机除外。

如此一来,张来顺所谓的财产损失也只能停留在照片上了。

两天后在派出所的第二次纠纷调解中,事情很快急转而下。

双方不仅都没有退让,赵东阳还提出了新的诉求,他遭到非法阻挠和殴打,笔记本电脑被摔坏,要求张来顺赔偿。

由此双方再度争吵和冲突,调解无疾而终。

随后,因为上周在冲突中受伤的两名伤者到派出所报案,赵东阳被正式传唤,并被羁押。

可让张来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赵东阳上午进去的,下午他也被拘传到了派出所,连同那两个报案的兄弟在内。

因为两名伤者的伤情鉴定都未达到轻伤,不构成刑事立案标准,既然调解不成,按治安处罚条例,双方属于互殴,理应给与治安处罚。

鉴于双方都有过错,赵东阳毁坏财物在先,张来顺带人挑衅、滋扰在后,各给予行政拘留五天,罚款两千元。

“不不,搞错了,警官,他把人打伤了,应该抓他,不应该关我。”

张来顺立刻大喊冤枉。

“你带着了六个帮手,他们的身份我们都已经核实清楚,其中四个有前科,而且在现场,他们的身上都藏有管制刀具,由此说明你们对可能引起的冲突是有预见的,甚至是有预谋的,我不懂你冤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