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日子,不管是东都城,还是大兴城,少不了腥风血雨。
阿布不想让自己的两个孩子,多沾染这种空气,于是想尽一切办法攒动杨侑请旨回东都。
好在随着卫玄、樊子盖等人的到位,好多事情变得轻松顺畅。
通过卫玄等人的请旨,广皇帝同意了杨侑返回东都居住。
同样,阿布一家便在这初秋时节,回到了洛阳城的家中。
为了避清闲,这一次阿布将全家人等,全部搬到了洛阳城里仁坊桑榆里的大宅。
好好呆着,别到处乱跑。
实在感觉憋屈,就随白青一道,去金谷园耍子。
这里的宅子,由于居于洛阳城正西南角,所以最是僻静清闲。
真正是,门前冷落,车马稀!
好一个躲避倾轧和是非的去处。
现在到了秋季,巨大的后花园里开辟出的菜园子,瓜果飘香,充满了少有的田园野趣。
唯一可惜的是,因为季节的原因,杏子早就落下了,吃不到了,全美了洛阳的亲戚朋友和留守人员。
现在,院子里只剩下梨子、秋桃、枣儿、葡萄、苹果、石榴等。
可是,两个宝贝和两位媳妇,最喜欢的却是葵花籽儿!
在东北地,葵花被叫做向日葵,形象具体,非常好看。
自从被陆仟等人,从美洲大陆万里迢迢引种过来后,开始快速地在粟末地扩种繁殖。
现在在契郡,向日葵的种植面积和长势、产量,都是最好的。
这玩意儿,即可榨油,也可以当做休闲的零嘴。
引来的葵花籽儿,也分好多种类。
有专门来吃的、榨油的、能吃能榨油的三种。
贾农称它们食用种、油用种、双用种。
后花园里的这些葵花籽,都是食用的,果皮黑底白纹,又长又大又饱满。
园子中的葵花,现在在花盘边缘还有一些黄灿灿的花叶。
不过,花盘里籽儿上的花蕊小绒帽,已经完全变成了暗红色。
熟了!
轻轻一碰,就簌簌地掉落下来不少。
露出里面整整齐齐、就像士兵列阵一般,又大又饱满的葵花籽儿。
温璇和娥渡丽,都是嘴馋的。
将孩子一左一右塞给阿布,自己便带着一帮侍女们,钻进好大一片葵花地,挑着各自最中意的向日葵下手。
她们的手法,非常像阿布前世小时候的样子。
不会将葵花花盘摘下来,再好好整治。
而是伸手拉下花盘,让向日葵低头伏在自己的胸前,腾出一只手就忙乎起来。
这些女人,每一一个,全都变成了站立的松鼠。
只见女人们熟练地将花盘上的小绒帽用手抹掉,然后拇指和食指一扣一拔,就将一颗饱满的葵花籽掌握在手中。
塞进嘴中,上下门牙轻轻一嗑,小舌头再一卷一勾,就将白生生的籽仁儿唆进口中。
……
阿布看得口舌生津。
葵花籽儿油津津的清香,似乎一下子钻进肺腑。
怀中的一双儿女,也开始左右扭动,要他老子带过去体验一番。
走起!
阿布个子大,将孩子们单手举的高高的,也走进葵花田。
葵花的杆子很高。
巨大的叶子蹭着阿布的脸颊,让他一下子便有了前世幼时的种种回忆……
两个孩子被其老爹举着高出葵花稍,就像飞翔在葵花田中,不由“咯咯咯”地欢笑起来。
举高高,很是他们最喜欢的游戏。
特别是老爹结实的手掌,掐住自己的咯吱窝,然后“呼”地一下,抛向空中。
那感觉,真的是像白青一样会飞起来哦!
可惜,因为白青怕热的缘故,一来到洛阳,就被老爹送去了金谷园。
终于来到了妈妈们附近,两个小家伙立即展开小手,搂向自己最中意的葵花盘。
阿布担心上面还有蜜蜂什么的,于是赶紧放下两个小宝贝。
两个家伙似乎有点不愿意,嘴一撅,就想流眼泪。
阿布连忙刷刷撕下两个花盘,将上面的花蕊和花瓣全部划拉干净,递到他们手中。
两个孩子,又开心地咧开嘴笑了。
这时候洛阳的天气,还是有点热。
阿布脱下自己的长衫外套,铺在地上,然后把两个孩子放在上面让他们坐下。
他盘腿坐在两人对面。
开始帮他们剥皮,然后将瓜子仁掐碎,递到他们的小手中。
两岁的小家伙们,牙齿已经长出了好多,现在可以自己咬东西吃了。
新下来的葵花籽,带着干瓜子没有的特殊清香甜味,异常可口。
这两个小家伙吃得津津有味。
看儿女、老婆们吃得高兴,阿布也拨拉几个塞到嘴中。
淡淡的清香,熟悉的温暖,淡淡的乡愁!
阿布想到了前世阿妈、这一世的爹娘、还有李贤和另外一双儿儿女,佩瑗儿和可立儿。
佩瑗儿和可立儿,估计也是被奶奶带着,去了杨柳湖附近的那个种子实验室的大农场。
这时候,也会在葵花地的某处,就这样坐在油布上,和老妈一起嗑新鲜的葵花籽。
好久不见,阿布挺想他们的。
还有,那些因为共同的理想走在一起,在粟末地各郡辛勤工作的战友们。
……
“嗨!孩他爹,又发什么呆呢?”
耳边突然传来温璇的声音。
阿布一低头,发现两个小家伙因为等不住老爹喂食,早就开始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只是因为嗑瓜子实在是个技术活,所以现在满嘴都是瓜子皮和瓜子仁的混合物。
即便如此,两人都是吃得满嘴流油、不亦乐乎。
“哦,我看着你们,就有点想老家了,特别是佩瑗儿和可立儿,不知道他们怎么样?”
阿布一边帮温璇清理掉两个宝宝嘴里的东西,一边回答道。
“昨天才来的信呀,都很好!就是我阿妈的身体不太好!”
温璇说话之间,眼睛里是浓浓的担忧。
高琬,自从来到粟末地,就将自己变成了一个隐形人。
除了和王蔻一起理理佛事,就是在自己的院子里看书、写字、作画。
她作为一国公主,的确也算是命苦的。
年纪轻轻,就守寡。
唯一的女儿,自从嫁人了,就不能常伴左右。
这不,温璇还得跟着阿布走前程,也将乖乖外孙也带到了京城。
“你说,要不要把岳母接过来,毕竟这边繁华、孩子们也都在,少些寂寞?”
阿布以商量的口吻对温璇说道。
“这个,得征求阿妈的意思。你知道的,阿妈的主意比谁都正,她的心思不是你我轻易能左右的!”
是啊,高琬是整个高句丽有名的主意正的公主。
特立独行,敢作敢当。
要不,琬温璇不会姓温。
因为丑温达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靠他自己,就能娶得到神仙一样的高琬。
搞定这样的女性,放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顶尖的高难度操作。
高琬,活得独立,活得自信,活得成为了一个时代的女性最高段位标志。
“她还是太孤寂了,都是闲的,让她活动开心思才好!”
阿布沉思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