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比我们都有水平是吧?
“那我们接下来就重点针对有异议的部分进行审理。”
刘林终于定下了本场庭审的基调。
旁边一个法官心里却在嘀咕:“全部都是异议,这还有重点吗......”
......
“首先,关于时浩的犯意,究竟是不是在优恩公司的引导下产生的,公诉人刚才提到有异议,具体解释一下。”
对着材料翻了好久,刘林才确定究竟从哪个问题开始下手。
“在一审中,新城区公诉院的公诉人认为,时浩与优恩公司达成三十万元的和解协议之后,在优恩公司再次与时浩联系之前,主观上已有向优恩公司索取两百万的意图,并为此做了一系列准备。
优恩公司与时浩联系,只是为时浩提出所要两百万的机会,并没有制造其犯意。”
翟明看着原审公诉人的这部分意见,忍不住瞥了旁听席上那几个人一眼:
“我院认为,其中的逻辑过于牵强。仅凭现有的证据材料,只能认定时浩确实存在拿了三十万元之后,还接受了媒体的采访,但是接受媒体采访的这一行为,很难判定为其具有继续索赔两百万的意图。”
任真点了点头,在这个点上,他和翟明的观点一致。
虽然还有些细节上的东西可以补充,但大致方向一样。
相同的东西,从公诉人嘴里说出来,比辩护人说出来的分量还是要重一些的。
刘林从面前那沓材料中抽出几份证据,反复看了几遍。
“根据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时浩和优恩公司在案发当年6月13日签订了《补偿协议》,并于当天就收到了三十万元的补偿款。
在同年的6月15日,时浩再次购买了优恩公司的牛奶并保留了小票,6月25日,G市某电视台播出了包含时浩采访的节目。
据此分析,时浩索取两百万元的犯意早已有之。”
说到这里,刘林扭头看了一眼身旁的两位法官,三人交换了一下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