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自己上的压力管我什么事?(2 / 2)

而想想也知道,就算一二审的律师提出这个问题,也只会被认为是在诡辩,反驳的意见根本不会被采纳。

第一点指控意见就存在偏差,后面的路越走越弯,也就不足为奇了。

时浩这几年的牢狱之灾,或许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吧。

心里为时浩惋惜的同时,翟明突然有些庆幸,他们向法院提出抗诉的决定。

“不过刚才这位同事说的也有道理,时浩是不是存在犯意,不能单从其是否主动联系了优恩公司来看。”

小小的批评完李开,刘林似乎还是采纳了李开的部分想法: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是在时浩接受电视台采访之后,优恩公司确因此再次与时浩联系,而且时浩拒接电话的行为,也的确在客观上造成了优恩公司压力变大的后果。

公诉人,对这部分有没有补充的?”

懂不懂什么叫疑罪从无啊?

在心里冲着刘林吐槽了几句,翟明也只能摇了摇头:“从现有证据事实看,不能确定优恩公司给时浩打电话的行为,与时浩的采访有必然联系。

就算事实如此,但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我认为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漂亮!

任真和时浩对视一眼,同时给翟明点了个赞。

看看人家,就事论事,有啥说啥,这才是正义的化身!

“辩护人,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听了翟明的话,刘林也没什么好说的了,转而看向任真。

同时心里也在想,这个犯意问题,说不得真的要否了?

“关于优恩公司的压力问题,辩护人有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