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养,难道还不能卖了?
可谁知道养殖和买卖是分开的,能养,还真就不一定能卖!
“你是否于年3月4月之间,向曹坤山出售了十八只鹦鹉,其中有八只葵花鹦鹉,十只蓝颜巴丹鹦鹉?”
吕云文语气淡然,一副尽在掌握之中的样子。
“是卖了十八只鹦鹉,但几只是葵花,几只是蓝颜巴丹,又有几只是其他的,我也不太确定。”
郭天松此话一出,刚刚低头有些跑神的法官,和发问的吕云文脑袋中同时出现几个大大的问号。
?
“之前你去执法机关自首的时候,曾经明确说出了向曹坤山出售的,那些鹦鹉的品种和数量,为什么跟今天的说法不一致?”
吕云文的语气不悦,审判席上也有法官深表赞同。
当庭翻供?以为狡辩我们就会信?
“但是这些鹦鹉长的都很像,其实我有时候也会分不太清。”
郭天松老实回答:“自首的时候我是听说他出事了,害怕我也会因为这个被抓。
在执法机关的时候还有点慌,但是回来想想,我卖的也不一定就都是那两种鹦鹉?”
说到最后,郭天松表情语气都有些疑惑,甚至还给自己加了个反问句。
而此时的公诉人已经有点无语了。
郭天松回答问题的样子,像极了在法庭上身经百战的老油条。
可偏偏他说的又不是假的,因为当事人自己的认知,确实是有可能跟事实不符的,这让他有种一拳锤在棉花上的感觉。
“审判长,我问完了。”
吕云文有些不爽,坐回椅子上,却没有太过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