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这小子来真的啊?(1 / 1)

就这么短短几个字,他就结结巴巴的说了好几秒钟。
此时陈亮的心里防线彻底崩溃。
他知道自己绝对过不了这项检查。
强大的精神压力下,他扛不住的招了,“我没有精神病。”
“都是我妈,他说这样我才会没事。”
不仅招了,还把他妈也供了出来。
大孝子!
苏阳见状,微微一笑,“魔都到这里将近两千公里。”
“他们想来也没这么快,是吧。”
苏阳这话让在场的人都愣了一下。
好一会才反应过来。
合着就没有专家?!
现场顿时一片哗然。
这是正经的辩护律师吗?怎么这么多骚操作。
不对,他没有律师资格证。
关键是这好像并不犯法。
不然叶律师早就提出抗议了。
确实,这不犯法。
知道这一点的叶律师只能对着陈亮无能狂怒,“你是猪吗?”
“直接说了?”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蠢哭了!
被这么一吼,陈亮也反应过来,他气得大喊道,“法官,他诈骗。”
陈亮做梦都没想到,有人居然敢在法庭上搞诈骗。
太可恶!
面对陈亮的指控,审判长无奈的揉了揉眉心。
原告辩护人的行为虽然不厚道,但并没有触犯到法律。
人家就这么一说,他就什么都招了。
这怪谁?
“被告请冷静!”
“诈骗的定性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致使受骗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
“由于没有对你造成任何财产损失,他也没有任何收益。”
“所以你控告他诈骗,不成立。”
顿了顿,审判长又说道,“不过这种行为有违道德。”
“伱可以强烈谴责他。”
审判长的话差点气得陈亮一口老血喷出来。
谴责有个屁用。
不痛不痒的。
“对对对,我没道德。”
“你们谴责我吧。”
本来就已经够生气了。
又听到苏阳冒出这么一句。
直接把他气得剧烈咳嗽起来。
那架势,好像肺都能被咳出来。
此时的叶律师也没好到哪里去,他只觉一阵头晕目眩。
从兜里掏出两颗降压药吃下后才感觉好一点。
别人打官司要钱。
他打官司要命!
“笑拉了家人们,苏阳三言两语就把这局给破了,没有精神病就得办他!”
“苏哥再发挥发挥,指不定还能给他气成精神病。”
“哈哈哈,我从来没见过被告被气疯,被告律师被气的要吃药,连法官都气得牙痒痒的官司。”
“被告律师:带不动,根本带不动。”
“苏哥用行动在诠释,没有道德就绑架不了他,好好好。”
“解气了,痛快。”
“.”
直播间里的网友笑做一团。
现场的倒是收敛一些,没有发出大笑声。
但是仔细一看,很多人的肩膀都在剧烈抖动。
想必是憋笑憋得很痛苦。
而关注这场官司的人,除了一些网友,还有一些法律圈的从业人员。
跟苏阳有过一面之缘的张律师就是其中最上心的那个。
刚才他还说苏阳做事太强势。
现在看到他还敢在法庭上这么干,成功的再次被创飞。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震惊之余,他也在跟同事议论此事。
“即便是没有精神病,想要让被告被判十年也很难。”
“是的,只能说胜诉的几率会大一点,但达不到十年的标准。”
“你们别忘了?被告还是未成年呢,这意味着什么大家都清楚吧。”
“现在这个局面已经非常不错了,我们刚开始看的时候,可没人认为会赢。”
“这小伙子,他会成法援部的招牌。”
“一战成名,估计很多律所都会朝他抛去橄榄枝,我们这边怕是留不住啊。”
“没事,从我们这里走出去的,面上也有光。”
“.”
回到庭审现场。
网友以为苏阳已经胜券在握了。
可他自己却知道,还有硬仗要打。
才摘掉一块免死金牌,他还有别的护身符。
此时的苏阳浑身都散发着战意,让暴风雨来得猛烈些吧。
与苏阳的越战越勇比起来,叶律师就显得没那么好。
特别是的这时手机还震动了下,他直接被吓了一哆嗦。
正常情况下在法庭上是不能看手机的。
可他现在心烦意乱,想着是不是和案件相关的事找他,于是就偷偷看了一眼。
不看还好,看完后的状态比刚才还不如。
短信的署名是刘芳。
“如果我儿子有事,我就把你跟我的那些事发给你老婆。”
就这么一行字,愣是把叶律师看得满头大汗。
没想到平日里的风流韵事竟成了架在他脖子上的刀。
他无奈只能硬撑着回了四个字,“不会有事。”
然后就把手机直接关机。
他虽然回了不会有事,可他却明白现在形势已经不容乐观。
大顺风成了大逆风。
想要完全脱罪怕是不可能了。
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把陈亮送进少管所,只要不被判刑,什么都好说。
这在这时,审判长也朝他问话,“被告律师,被告的精神鉴定报告系作假一事。”
“你怎么说?”
身为被告律师,这事他绝对是知道的。
可知道还把证据呈上来,简直就是藐视法律。
也在这时,审判长猛的想起之前苏阳提出的四个诉求。
第一,把被告送进去。
第二,把被告他妈送进去。
第三,把被告律师送进去。
以现有的证据来看,这三个人确实已经够资格进去踩缝纫机了。
第四
审判长倒吸一口冷气。
他也开始慌了。
这小子来真的啊!
审判长本来还想捋捋自己会有什么把柄被抓住。
可还没等他细想,就被叶律师的声音打断。
“审判长,没有进行证据的核实是我的疏忽。”
“对于这一点我无话可说。”
“但是,对于原告要求判处我方当事人有期徒刑十年,我仍有异议。”
“根据我国未成年保护法中明确指出,未成年若构成犯罪的,可以减轻处罚。”
“因此,我的建议是,将我方当事人送入少管所,让他接受教育,重新做人。”
少管所不比监狱。
进去了想要出来容易很多。
既然刑罚不可避免,那去少管所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