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猎人之都?让它见鬼去吧(2 / 2)

这个人回答道:“差不多吧,猎人之都只要是成年男子,都可以算作民兵。”

总督道:“民兵?那么他们的战斗力一定不强吧,我们岂不是能派兵占领猎人之都?”

“不,恰恰相反,他们的战斗力很强。要知道那里可是混乱之地,而且与莫桑人接壤,我听说他们甚至把莫桑人赶出了阿蒂斯地区,跑到阿蒂斯山脉另一边去了。”

总督非常震惊:“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这个人继续说道:“那是因为您刚上任总督没有多久。”

总督愕然,这也怪他蠢,没有对猎人之都做过多的了解,便派人去当税收官,最后死于非命。

其实议员们知道的也不比他这个总督多多少,在他们印象里,那里是混乱之地,没有秩序,是强盗、杀人犯和猎人的汇聚地。最重要的是那里一片荒茫,有莫桑人出没,代表着落后,没有利益可图。

总督抚摸着额头坐下,无奈说道:“请把你知道的情况全部说一遍,可以吗?”

这位议员点了点头:“好的,我会告诉各位我知道猎人之都的一切情况。”

“不知各位是否还记着火红眼的事情。”

有关火红眼的事情人人清楚,毕竟是曾经的“十大美色”。

“起源1196年,一群开拓者汇聚于塞纳迪斯河畔两岸,他们最开始靠猎杀野兽和魔兽为生,后来变成了狩猎莫桑族人,用毛皮和火红眼换取蒂尼金币。直到赶跑莫桑人后,他们开拓出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在我看来,他们都是巴托奇亚最强大的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