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军官吓了一跳,整理好衣服,看着林靖有点不爽:“你谁啊?关你屁事!”哎,不是所有人都认识林靖这尊大佛。他虽然名声响亮,但平时跟普通士兵接触不多,所以很多人并不认识他。
这时,公孙路等人也赶到了。那军官一见公孙路,脸色就变了,赶紧喊道:“公孙将军!”
公孙路环顾四周,看到那几个女人后,脸色一沉:“你们在这儿胡闹什么呢?都给我滚开!”那军官转身就想溜。
“站住!”林靖冷冷地说,“谁说你们可以走了?”
公孙路见状,凑到林靖耳边低声说:“这个人我认识,是程万里的亲戚,不太懂事。那些女人都是血狼族的后代,您就高抬贵手吧。”
血狼族的后代?林靖一听这个,目光立马落在了那些女人身上。只见她们身材高挑,脖子上还有一圈淡淡的疤痕。想当年,大离帝国联手金角狼族灭了血狼族后,很多幸存的血狼族人都投降了大离。
当时的皇帝下令,把血狼族人贬为贱民,世世代代做奴隶,只能干最低贱的活儿。想要翻身,就得参军立功,用战功来换自由。
可惜啊,血狼族曾经跟大离打得不可开交,特别是在南方地区,人们对血狼族恨之入骨。所以,即使是血狼族人入伍了,也常常受到歧视和排挤,不仅战友看不起他们,连上级和普通百姓都瞧不上眼。
久而久之,愿意参军的血狼族人就越来越少了。他们大多数人都沦为了奴隶、劳工或者卖艺为生,成了社会最底层的一群人。
而那些所谓的血蛮杂裔呢,就是血狼族跟人类通婚后生下的孩子。血狼族的血统可强了,就算是跟人类结婚生孩子了,不管过了多少代,只要身体里还流着血蛮的血液,那脖子上的血痕就永远都不会消失,一眼就能认出来。
听完公孙路的话后,林靖闭上了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等他再睁开眼睛时,眼神已经变得冷若冰霜:“我不管什么血蛮混血不混血的,我只知道,就算身份再卑微的人,也是大离的子民!谁敢在军队里残害无辜百姓,一律杀无赦!”这话一出口,公孙路的脸色刷地一下就白了。
“殿下……可是她们毕竟是血蛮的后代啊……”公孙路小心翼翼地说。林靖猛地扭头看向他:“那又怎样?她们身上也流着大离百姓的血!几百年的时间过去了,血脉早就融合在一起了。”
“她们现在已经是大离的一份子了。如果有人心怀不轨、作奸犯科,那当然该严惩不贷。但你看看这些女人,她们除了个子高点之外,跟普通女人有什么区别?”此时此刻,那些女人衣衫褴褛、泪流满面地听着林靖为她们仗义执言。
其中一个女人鼓起勇气大声说道:“大人啊!求您为我们做主啊!我叫华雪云,虽然我有血蛮的血统,但我并不是奴隶出身。我的丈夫叫成祖,他曾经是大离的将军,在保卫边疆的时候牺牲了。”
“他的遗体至今还挂在官府门前没有人管。我们这些姐妹大多都是普通人家的女儿啊!我们从来没有做过任何坏事!为什么金角狼族侮辱了我们之后好不容易等来了救援却还是被人欺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