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开科(1 / 2)

“诸位俊才皆心向国家,欲为国家出力,本世子甚感欣慰。然人之精力有限,不可能精通世间所有学识,为使诸位尽展所长,此次科考共分茂才、进士、明法、明算、明经五科……”

建安二十五年,正月二十,江陵城内,被刘禅命名为‘鹿鸣书院&的州学内,看着眼前千多名前来应试的各地士子,刘禅在做了简短的接见讲话后,随即便开始了这分科报名之事。

说起来,虽然比起处于‘发展期&的隋唐的科举制来,自宋以后的科举制更为成熟完善,但刘禅也是只取了其成熟的制度。

至于考试内容方面,则是沿用了唐代的秀才、进士、明法、明算、明经这五项最具代表性的科目,而非自宋以后的独重进士。

而且,就这五个科目中,‘含金量&最高的,也并非进士科,而是为避讳光武帝刘秀之名改成了‘茂才&的秀才科。

秀才者,才能秀异之士也。与《礼记》中所称的‘秀士&相近,乃是一种泛称,并不局限于饱读经书。

秀才科考的是‘方略策&,也就是计谋策略。成绩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四等,余者皆不取,乃是五科中难度最大的一科,毕竟眼下正是乱世用武之时嘛。

至于在原历史上最为吃香的进士科,其具体的考试内容,同样也没能逃脱刘禅的‘魔爪&。

像其中考默写经书能力的贴经,以规谏、告诫为主题的箴、铭,以及在唐宋大放异彩的诗赋,统统都被其扫进了垃圾筒,只保留了其原本的‘时务策&,也就是当世要事的对策这一考试内容。

而除了秀才、进士两科外,考律令的明法科,以及考算术的明算科则是最受刘禅的重视了。

其中,明法科的考试内容为律七条,令三条。全部通过者为甲等,通八条者为乙等。通七条或是七条以下的,均为不合格,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