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说唱歌手(2 / 2)

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悍了?

带着疑惑李昂在其身旁的位置卸载了木吉他,“多谢了戴维斯,没有你我今晚又要空手而归了~”

戴维斯今年只有20岁,但拥有着丰富的街头智慧。

至少从13岁起他便辍学开始了街头生涯,虽然身材矮小但打起架来异常凶猛,因此在地铁站这一片获得了“恶霸犬”的称号。

“这没什么,你瞧瞧这个~”戴维斯卷起T恤向李昂展示起了身上密密麻麻的纹身。

在黑人社区纹身是一种文化,有纹身并不代表曾经一定拥有过匪帮经历,尼哥们热衷于把生活中遇到的事情统统雕刻到身上。

比如戴维斯,他会在身上留下每个和他上过床的女孩的名字。

在一番仔细观察之后李昂终于在对方凌乱的纹身中找到了亮点,“你又添了新纹身?”

“是的~这是我人生中最有意义的纹身~”

李昂用鄙夷的眼神瞥了瞥对方,“上次你刻上一个叫阿妮莎的妓女时,你也是这么说的...不要搞这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了尼哥,赚钱要紧,在纽约没钱活的都不如曼哈顿的一只狗。”

“Fxxk!你仔细看看,这次不一样了!这是布朗斯维尔血帮的专属纹身,不经过他们的允许纹这个可是要吃枪子的!”

李昂这才明白过来,戴维斯混迹街头多年终于还是加入了帮派。

不过这在布朗斯维尔并不稀奇,加入帮派就像是东大的“九年义务教育”,是必修课。

“随便你吧尼哥,我可不想哪天在街头看到你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