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y像闻到血腥味的贪婪鲨鱼,推开阻挡在眼前的人墙。
李昂站在人群中间,抱着一把破木吉他。
全程只是清唱就足够让人动容,洗脑的副歌只听一遍就让听众们跟着轻声附和。
这首《带我去教堂》反叛的歌词充满了“敌基嘟者”般的异教徒色彩,但每句歌词都像尖刀一样扎进这些底层牛马的心脏。
虽然这是个由清教徒建立,在建国之初许诺建立一个人人平等而自由的乐土,但布朗斯维尔的生活却像看不到尽头的炼狱。
这里,被上帝抛弃了。
李昂的演唱结束之后,整个地铁站已经被掌声淹没。
啪啪啪——
T-Ray一边鼓掌一边拖着肥硕的身躯朝李昂移动,“白人小子,你唱的是谁写的歌,我怎么没听过呢?”
“我自己写的。”
“你自己写的?!”
别说T-Ray这种专业人士不信,就连吃瓜群众们也爆发出“”的惊叹声。
李昂无奈的摊了摊手,“你没有听错,这是我在坐马桶时突然来的灵感,纽约就像个巨大的马桶...”
听到这里T-Ray虽然仍有疑惑但也不得不信。
他虽然是匪帮出身但毕竟也算半个娱乐圈内人,对于圈内的动向了如指掌。
若是真的有哪位歌手发布了这样一首杰作他不可能不知道。
他叼着雪茄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油腻的长发加上凌乱的胡渣,腿上的牛仔裤都快要包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