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入口···果然!
嘶~这种麻麻辣辣的味道,很是新奇,新奇到就连那份香都在其次了。
她之前也不是没吃过辣菜,不过那都是些用花椒生姜茱萸调出来的味儿,和这一比,差太多!
恩~好次~
就是有点费嗓子。
有了力气安歌又把东西都挨个装箱归置好,还心情极好地在每个箱子上都贴了写字的纸张做了标注。
恩,这透明胶用着着实方便,还有这中性笔,不用沾墨便可长久书写,干得还快,虽然短了些握着写字不是很顺手吧,但按照脑袋所教的法子熟悉了熟悉之后,她倒更喜欢这种笔,方便。
第二日一早,安歌便抱着一个锦盒进了当铺。
实在是手头上的银子见底了。
她本想昨晚借着夜色发扬发扬那老头教她的手艺,这手上的功夫,久了不用再手生了可如何是好!
但谁知道她都潜进那宅子里了,脑袋却跟抽了似的非要跟她对着干,反复浮现同一段话:‘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来她不想搭理,作为一名根歪苗黑的偷二代,她当然知道她的职业是犯律法的,可这江湖上,哪个管过律法?这身在江湖中的,哪个身上没背两三条罪?连人都说杀就杀了,更别说其它了条条框框了!
别说江湖人都叫嚣着江湖事江湖了,就连府衙都根本不管江湖人的事儿的!
如果她能生在长在那个和平安定法制的国家,她绝对会是一名遵纪守法的乖宝宝,但是···她不是!
可是···她到底还是和那圆润而温柔的夜明珠、饱满而耀眼的金元宝失之交臂了!!!
她实在没办法在魔音穿脑的‘三年起步,上不封顶!’的死循环下继续今晚的行程!
蓝瘦,香菇···这季节,她根本连菇子都寻不得好伐!
她该怎么办?总不能开铺子赚银子吧!她觉得她要是真这么干了那老头就算压住了棺材板,晚上也得来她梦里寻她!
可是,她要是继续保持偷二代的风格,她怕是得被魔音脑穿孔!
纠结之下,她只得从空间里拿出了个东西,打算去当铺换点银子,先解了这燃眉之急,日后的事儿···还是日后再考虑吧!
安歌穿的还是昨儿那一身,苏绸的料子,粉蝶翩翩,是沈季清昨儿送她的,多半是担心她穿一身麻衣赴宴被人给轻视了。
“姑娘您里面请,您这是要当些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