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悦子短暂的离开了一会,回来时手里多了几个文件袋。
她拿出两份合约让两位作家过目,八木织香虽然已经签过约,但至今刚好一年,并且随着上一个连载的结束终止了。
不同杂志、类别的签约条件、稿费分成等也有部分差异,还是需要好好看看。
还没看合同,小林编辑递给秦珍一个鼓鼓的信封袋。
“秦桑,给,100万円的首次签约金。”
秦珍大惊:“现在就可以拿钱?我还没登稿呢。”
“又不怕你跑。”
小林悦子笑道:
“签了合约,你就是集英社的人了,背叛杂志的话可能会永不录用哦~”
再说分镜稿和故事大纲都定下来了,哪个新人会丢下定好的连载计划跑路,她不是那么格局小的人。
八木在一旁不敢说话,眼神中带着些许幽怨……
当时她可是已经连载了一个月后,编辑才把钱送过来。
原来自己之前的编辑那么不负责!
秦珍正发愁下个季度的房租,如此一来,生活上的燃眉之急尽可解除了。
他翻开合同细看了起来,发现集英社的作者待遇真是不错。
作为一个出大价钱扶持培养新人的公司,防止辛辛苦苦培养的人才外流,使用威逼利诱这等手段也无可厚非。
卖身契就卖身契吧!
由于是组合作家,所以稿费与版税分成,是由秦珍和八木平分,其中包括:
连载准备金:
《Evenin》杂志提供的30万円,这部分钱是花费在租工作室、购买打印机等设备和请助手上。
稿费:
单页稿费税前10000円。
《Evenin》是半月刊,除开第一话和第二话之外,每一期刊登30页,平均每月60页,也就是每月60万円稿费。
相当于秦珍能拿到30万円月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