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那人是找我的,然后晕倒在捕房门口了?”
泡在浴桶里的楚歌有些犯糊涂。
按照大江的描述,那人穿得很破,像是个乞丐。
但是这样的一个人为什么要点名道姓的找他呢?
“守门的衙役是这么说的,而且那人好像还说找你有急事。你看看,是不是去瞧一眼?如果去,咱就一起去。要是不去,等人醒了,就直接赶走!”
楚歌想了想,觉得还是去看看吧!
就是这一桶热水……
罢了罢了!
说不得真是有急事呢?
“你去门外等,我换衣服!”
“怕啥!都是男人,咋?太小,怕丢脸啊?”
大江嘿嘿一笑,可随着“哗啦”一声,他的笑容就定格住了,然后转变成了震惊!
卧槽!
楚歌就很无奈,这些不自量力的小卡拉米,我楚大器可不是浪得虚名的。
怕吓到你,才让你出去。
现在好了,知道什么叫小物见大物了吧?
懒得理会犹在凌乱的大江,楚歌走到衣架前。
今天并不当差,就不穿捕快装了,这套白色儒衫倒是好看。
就它了!
一会儿功夫后,哇偶!
真别说,经过这次淬体,皮肤白嫩了许多,配上这衣服,还真是人模狗样的,不知道还以为哪来的秀才呢!
以前是八分的颜值,现在绝对是九分往上。
妥妥的玉面小郎君!
嘿嘿……
楚歌用铜镜照了照,很高兴也很满意,毕竟颜值才是正义嘛!
就是穿上这套衣服,再背一把大刀,感觉不太合适啊!
思量了一下,他最后只带了一包“致盲粉”和钱袋子,凭他九品的实力,理论上来说,在肇县县城,能威胁到他的人不多。
至于为什么带“致盲粉”,纯粹是出于爱好。
再换上一双白色的云纹靴,用玉簪扎好头发,楚歌才唤醒了“自闭”的大江,向房外走去。
本来是想骑马的,可看见小母马和小红马正在闹别扭,他想了想,还是作罢。
它们未来肩上的担子很重,要早些培养感情,这样以后才能生出更多的小马来。
一匹就能卖五十两,都是银子啊!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