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1 / 2)

指尖下的错误 飘尘 1934 字 10个月前

第十五章疗伤

雅城,顾名思义是个文明的城市,这里四季温差不大,也有“春城”之称,正值暑假,趁空来游玩的、怕热避暑的人不可计数。

丁宁下了火车,提着小小的行李挤在人群中,闻着人体发出的各种怪味,胃里翻山倒海地搅动,引起一阵阵恶心,要不是腹内空空,恐怕早已吐了。

“宁宁,宁宁,我在这儿!这边!”终于听到了熟悉的声音,丁宁激动到差点掉出眼泪,循声望去右边,只见三哥丁任飞双手高举写着“丁宁”二字的纸牌,站在护栏外,顾不上人流的拥挤,一个劲地挥舞着。

“三哥!我在这儿呢,看到你了!看到你了!”一叠声地叫着,一样使劲挥舞着胳膊,大家都巴不得有双翅膀能飞过去。

好不容易挤到丁任飞身边,丁宁毫不避嫌地投进哥哥怀里,久违了的怀抱,好温馨哦,她有点想落泪,埋头进哥哥怀里,一如小时候般的撒娇:“抱抱我,三哥,抱抱我,好想你,好想你……”

莫名其妙的热情,丁任飞有点吃不消,但他还是拥紧了她,血管里流动着相同的血,不管时间长短,不管身份高低,斩不断的是亲情,亲人就是亲人,亲人间筑成的感情围巢,永远是你避难的港湾。

丁任飞一动不动,任由妹妹依偎着,作为哥哥,他想让她依靠,昨天她打来电话,很突然地说要来玩耍,往年的暑期她都放假就来的,这次不知道去哪里了,爸爸没有告诉他,她也没有给他通过电话,因为妹妹有些任性,但绝对不会鲁莽,她是有主见的人,担心是有的,不会多余,大家心知肚明,爸爸没有提及,他们做哥哥的就没有过问,从小一直如此,养成了习惯。

“三哥,我想睡觉。”累了,真的,见了亲人就更累了,丁宁想好好睡一觉。

丁任飞所在的部队隶属雅城陆战部队,军营设了亲人招待所,丁宁住进了招待所,理由是:探亲。

来部队两天了,丁宁借口晕车,整天蒙头大睡,三餐都是丁任飞叫了又叫才勉强吃几口。急得丁任飞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乱转,那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第三天早晨,丁任飞拿着盛满饭菜的餐盘进来,见她双眼睁得圆圆的,瞪着天花板,神游太虚去了。

“宁宁,宁宁。”叫不醒,丁任飞只好用手摇她,“宁宁,你怎么了?别吓人哦。”

“哦,三哥。”感到手上的痛,丁宁才恍然回神,呐呐地叫。

“你在想什么?想得那么入神?能告诉三哥发生了什么吗?”

“嗯,那个……”丁宁迟疑起来,欲言又止,该不该把发生在李家的一切告诉哥哥呢?说吧,怕他笑话,不说吧,憋在心里怪难受。

望着哥哥充满关切的目光,她不再隐瞒,“我放假到了李志坚他家,是从他家过来的。”

早在见到妹妹时,她的衣着,她的疲惫,她的沮丧,还夹着深深的绝望,不用说也猜到了九分。她伤了痛了,又何必去刨根问底呢,她远远的奔来找哥哥,不就是想寻求一个疗伤的地方吗?所以他看在眼里,痛在心头,却不去问,为的是要等到她想说才说。

“嘘,宁宁,有什么事以后才说,你先吃饭,等下四哥要过来。”

“四哥要过来?”丁宁惊喜地弹跳起来。四哥丁耀祖和她只差两岁。小时候,两人在同一所学校读书,一起上学一起放学,感情比和其他哥哥们的更深。丁耀祖性格外向,喜争强好胜,学习上不努力,功课要妹妹帮做才能完成。初中毕业后,说什么也不肯再读了。和社会上一帮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吴淑弟是个眼里容不下半点沙的人,儿子成天鬼混成了她一大心病,想法设法要使他步上正轨。可是,跟随大哥学室内装潢,他涂鸦一月不到就溜回家睡大觉。跟二哥学厨艺,辣椒、胡椒乱放一气,气得丁显超拿着锅子要砸他。没办法,找关系才把他送到部队当兵,用妈妈的话讲,就是接受再教育。说也奇怪,丁耀祖天生是个军人的料,刚到部队就规矩了,三个月的集训下来,就当上了班长,此后就青云直上,现在已经是个指导员了。申请调整时,他和三哥在一起了。

“我要出差,叫他过来陪陪你。”丁宁理解地点点头,接过餐盘吃了起来,和四哥一起应该能更快地走出李志坚带来的痛吧?

和丁耀祖一起出现的还有费军,两人都换上了便服。费军穿着白色短袖T恤和浅蓝色牛仔裤,套上白色运动鞋,他有强壮的体型,简单的搭配,也显出他的迷人帅气来。丁耀祖也是白色衬衣和深蓝色的西裤,衣服随意扎进裤子,隐隐透露出军人特有的气质。

“哇,两大帅哥!”丁宁惊叫起来。

帅哥是有吸引力的,不管你的心情是如何的低落,看到美男还是忍不住要低呼,要知道帅哥之一是自己的亲哥哥,更是引以为荣、可以向人炫耀的!

丁耀祖是丁任飞叫来陪妹妹的,听说妹妹有点不对劲,他马上义不容辞地赶过来。看到她脸色苍白、萎靡不振的,比以前更瘦了,心中顿时火起,“宁宁,是不是那家伙欺负你了?”

“没有!”丁宁振作了一下,勉强露出微笑,转向费军,“哥,你没把他介绍给我呢,他比你更高更帅哦。”

不是吧?费军听了就来气了,说什么也去过她家两次啊,她对自己没印象?

倒不怪丁宁眼拙,她一向心无城府,哥哥说要把他介绍给自己做男朋友时,腼腆保守的她惶恐得不敢抬头见人,装作若无其事的逗侄儿们。没多看一眼也是不得已啊,男朋友耶,这字眼很敏感呀。

费军望着满脸崇拜的丁宁,不知该哭还是该笑,她这是故意避重就轻,转移话题吗?眨眨眼,他难过地说:“真难过!我去过你家两次,你居然把我当木头!”

“哪有!我看到你很眼熟,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原来是去过我家,而且是两次耶,丁宁暗地里吐吐舌头。

费军脸上阴晴不定,丁耀祖却笑起来,“我看你暂且死不了,那么我们一起去买东西吧。”

哥哥在电话里把妹妹的情况说得异常严重,郑重其事的要他如此这般,害他丢下工作立刻飞奔过来,看她活泼的样子没有想象中的严重。应该没有什么吧?他想。

“买东西?”丁宁诧异地问:“我吃过饭了,吃不下别的了。”

“还是只知道吃,你怎么还没有长大呢?智商还停留在三岁!”丁耀祖不客气地戳一下她额头,“是要帮你买衣服!”

丁宁带去李家的行李是很简单的,考虑去乡下不必张扬,穿着朴素是她一向的作风,因此她只带了两件T恤,两条牛仔裤,离开李家时,穿了李银霞给的,去地里劳动的衣服。李志坚在车站无法认出是他来,是否真的衣服有问题呢?李志坚?干嘛又想到他?甩甩头,想要甩掉什么似的,她说:“好啊,去就去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