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胳膊一扔出去,就被外面狼狗一样的人叼走了。
黑衣刺客捂着哗哗流血的伤口,仓皇逃离。
徐千策站在窗前,漠然看着这一切:“他坐上那个位置,不想着让百姓过上好日子,把庆云县带出地狱,却总想着如何杀死我。”
说到此处,眼底翻涌起浓郁的哀伤:“我曾经,是那么,那么的喜欢他。他怎么能对我动手。”
“殿下,你对他,太仁慈了。你不让他杀你,是怕他会背负杀弟的痛苦吧。那天在梵煌城如此凶险,你却命令我没有你的允许,不许出手相救。你想寻死,遂了他的意,是吗?”徐千策背后的黑影出声道。
此声音粗沉,中气浑厚,应该是个非常有力量的人物。可他刚才从房顶落地时,偏身轻如燕。
徐千策神色一恸。
他从王庭出走五载有余,走过很多地方,品尝过很多美食,也遇到过很多美丽的姑娘。可总是觉得这人间真没甚滋味。
自从与最敬爱的兄长离心,他的内在寒成冰坨,喜怒忧思悲恐惊皆隔了一层,半死不活,十分没意思。
现在,距离他二十岁,仅有两年。
在梵煌城,连马带人从陡坡上滑落的那一瞬,他确实想过,若是他的生命就此结束,也好的。
可是,李秀也跟着掉下来了。
看着马匹坠落砸成肉泥,想到若自己是这样的死法,更没意思,于是,他又不想死了。
就在他想让暗卫出手的时候,子慕予他们出现了。
于是,有了后续发生的一切。
为何对子慕予不同呢?
并非是发现她的身份是女孩子,细看容色逼人,勾起了他的绅士风度。
而是,他觉得此人有意思。
当时子慕予那一脚,可不是泄愤。
他能看出来,她是真的想一脚踹死他。
杀意在顷刻之间产生,是在他不小心将她的衣服剥落,发现她的女子身份时才出现的。
什么原因会让一个女孩子,宁愿杀人、手沾鲜血,也要掩藏自己的身份呢?
肯定是生死大事。
他忽然便有了兴趣。就像遇到了一本书,读了开头三章,发现里面充满悬念和钩子。
他想了解这个女孩子的故事,参与这个故事。
若是凶险,正合他意。
被一个女孩子踹死打死,总比在陡坡上摔成肉泥的死法浪漫一些。
“才不是,我为何要遂了他的意。”徐千策恸色未消,看着茫茫夜色,站了许久。
他突然回过身:“你帮我把地上的血擦掉,秀醒了,要是看见这个,他肯定会害怕又自责。”
满身漆黑的暗卫不可置信地抬手指了指自己:“我?”
徐千策奇怪地看着他:“难不成要你殿下我,亲手擦吗?”
暗卫十分委屈:“殿下,我终日见不得光就算了,食不按时,夜不能宿我也认命,职责所在。可李秀他什么也没做,你就左一锭金,右一锭金地赏他……”
徐千策摆摆手:“知道了知道了,啰嗦!以后我赏李秀几锭,你便有几锭。俸禄翻倍。”
暗卫欢喜,咧着嘴露出满口白花花的牙齿:“谢殿下!我这就擦地,保准擦得干干净净,一点痕迹不留。”
“嘘嘘嘘!”徐千策着急道,“要死了,这么大声,吵醒隔壁的人你就给我滚蛋!”
暗卫立即噤声,蹑手蹑脚,打湿毛巾开始清理地板上的血迹。
徐千策自己倒了杯茶,发现早凉了,转而拿过酒壶,喝了几口烈酒。
他看着暗卫神色微沉:“白天那个人,是你杀的?”
“不是。杀人的,用的是神术。”暗卫道。
“神术?”徐千策微惊。
“殿下的朋友闯关时,杀人者就在梵煌城门口。”暗卫道。
徐千策两手相合,两根食指一下一下轻敲着。
事情好像是真的越来越有意思了。
……
夜已尽。
庆云县的天空,像经年的白墙外壁,黄惨惨的,怎么也擦不干净。
李秀摸着酸痛的脖子醒来,以为自己落了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