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出发前,老板好像也想来点刺激的,向凌小三提出,只要他能走出二十米就算他赢,可以回来吃饭。
这是一个非常好玩的游戏,区区二十米,凌小三平时只需几秒钟就能跨过,但敌人是老板,这二十米就是不可逾越的壕沟。但凌小三喜欢挑战,更是欣然接受了这个提议。
凌小三知道这是老板在锻炼自己的忍耐力。因为人最容易倒在胜利即将来到之前,当他们看到了胜利就在眼前时,如果无法控制欲望,就会忘记危险依然存在,如果这时奋不顾身地往前冲,那么,胜利就变成了失败,而杀手只能丢掉性命!
这次凌小三在伟志的特别关注下交出了电话才走进丛林,他依然是在树木于竹林中穿行,一直走到跟别墅天台夹角最小,老板视野最窄的地方才躲起来喊开始。
开始后凌小三却不急于前行,而是在地上刮了一堆泥,用随身带的水和稀了,把一部分涂在脸上,活生生把自己变成了一只泥猴。然后他收集了一些附近的枯枝败叶,混合着剩下的稀泥全部粘到身上。等把自己从头到脚伪装了一遍后,他几乎已经把自己与周边满是枯枝败叶的环境融合在了一起,这才悄悄地从大树后爬了出来。
凌小三爬得很慢很慢,身体尽量贴在地面上,一点一点地往前挪。他非常的小心,全身肌肉都紧绷着,虽然明知自己和老板相距有一公里,但依然每往前一步都小心翼翼的,生怕发出一点声响让老板听到。
就这样过去了大概半小时,虽然此时还不是夏天,树林里还凉飕飕的,但满身泥浆的凌小三早已经被自己的汗水湿透。他回头看了看,想知道自己已经爬出了多远,结果耳麦就响起了:“回头干什么?敌人在你的前面。”
然后一颗巨大的子弹就砸在凌小三身前二三米的地方,激起了大片的泥土碎石,溅在他脸上阵阵的发疼。
凌小三懊恼地从地上坐起来,一把抹掉脸上的泥浆,站起来就往别的地方走,一边走还一边说:“再来。”
“专心,分神就意味着死亡。”老板声音非常严肃地说道。
凌小三没再搭话,再次认真地寻找起藏身的地方。
一个早上凌小三潜行了三次,但三次都是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被老板发现。每次被发现后,还要遭到老板无情地责骂,但每次凌小三都没有说话,而是埋头再去找下一个藏身点。
这一天除了中午稍稍休息了一下,下午他们又进行了四次的较量,无一例外都是被老板找了出来。直到晚上八点多,老板才让凌小三回来。
“不是说赢不了就不能回来吗?”凌小三故意问道。
“你随意,要是喜欢在外面过夜,你大可以不回来。”老板无所谓地说道。
凌小三又不是傻子,自然不会喜欢风餐露宿了,所以马上走回了别墅。而这时伟志叔叔也为他准备好富丰盛的晚餐,让他补充一天遗失的体力。
第二天一大早,凌小三也仅是带了几根难吃得要命的能量棒就出发了。看着他清秀的背影走进树林,伟志忍不住问身旁的老板:“这样连续不断的打击,小三会不会承受不住而放弃?毕竟,在这个世界上,能躲得过您的眼睛的恐怕没几个吧?要求是不是高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