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绥洲身体虽然还没全好,但也差不多了。
叶桑现在心情得很好,气息欢快,眉眼带笑,脚下散漫的步子都散发着轻盈。
端着一碗蛋羹,边吃边往外走。
厉绥洲看着她,突然想起了一年前在京州赵一渡家里的时候,她也是这个样子,抱着一盆跟大乱炖一样的蛋羹边吃边走。
那时的她明艳张扬,总是带着点若有似无恶劣,背后那只黑色的不死鸟更为她添一份神秘,仿佛游戏人间的恶魔精灵。
厉绥洲突然感叹了一句:“好快啊……”
叶桑侧头看他。
厉绥洲笑道:“突然想起,我们相识快两年了。”
两年并不久。
可这不到两年的时间,他们一起走过很多地方,一起同生共死过,让他觉得仿佛经历了一生。
跟叶桑在一起后的每一天,都很快乐充足。
叶桑挑了下眉:“不用担心,还会有一百年的。”
如果一千年不死,他们还会有一千年。
一万年不死,那就一万年。
永生不死,那就永恒。
他们的未来无限长。
厉绥洲本来想,自己的寿命真的能那么长吗?
自己会不会变老?
看着叶桑那明媚笑意,他又把这些想法摒弃出去。
不管他能活多久,最起码,活着时他们会永远相爱。
永远在一起。
而现在,他可以自信得意地说出他们是相爱。
而不是他单方面的。
叶桑今天没穿吊带裙子,看不到后背的印记。
但突然想起来了。
厉绥洲走在她身边,还是好奇地问了一句。
“那个是我从出生就有的,就像是胎记。”叶桑笑了笑:“就是传说中的不死鸟。”
但这个胎记,并不是永恒族特有的印记。
是遗传她父亲的。
他父亲身上也有。
她父亲大概是不死鸟那一族的,也是星际里稀有的种族,跟她母亲这个永恒族的相结合,最后生下了她这样一个怪胎。
小的时候,爸妈还怕她觉得身上有个这样的印记难看,也找过办法想帮她去掉。
但怎么都弄不掉。
她有记忆后,觉得还蛮酷的,就没再管它。
是失忆后,除了那块玉佩,就身上这个印记了。
她才想着弄掉它,把肉挖了也没把它弄掉。
那是血脉基因里的,就算把那大半个后背的血肉给剜掉,待重新长好后它还是会在。
“公主!”走在前边的花可可喊了一声,指着前方。
一艘约莫有两间房子大小的银灰色飞船,穿破永生岛天空的氧层护罩进来后,在上空盘旋了一圈,才降落在不远处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