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糙了一点,但是这个理就行。
在某个一如当年的深冬,他终于能碰到雾江。
那天雾江愣神了很久。
最后,红着眼睛跟他说,“你终于回来了。”
直到我终于拥有了一具身体。
那天,他们狠狠做了一场。
把所有的情绪都宣泄出来,像是提醒对方,‘我还在’。
丹枫和雾江都太不容易了。
能活着见面,能活着说“我爱你”,都是奢侈,就算身体出现的时间很短,也足够了,那温存总比平时的冰凉要好,对吧?
就是可恨……丹恒那家伙。
那家伙似乎也喜欢上了雾江。
但也正常,雾江这么优秀的人,一个眨眼就能迷死人的龙……(以下省略来自前任龙尊大人滔滔不绝的夸赞),也正常。
但是。
他是正室。
丹恒永远比不上他——
不是,丹恒你!为什么!靠在雾江身上撒娇!
你!给我!撒开!
丹枫恨的想变成一条发疯的龙撞飞丹恒。
又或者直接长枪沾屎……
这个算了,过于不雅了,主要是脏了武器。
什么?击云现在到丹恒手里了?
等一下,他这就沾——
虽然还是所有人看不到丹枫。
但是丹枫也乐得如此清闲,至少对于他来说,别人看不到他,他就是又自由又不用在乎所有人目光的人,不管他怎么发癫,观众也只有雾江。
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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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耶)说了he就是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