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眼线(1 / 2)

碎婚 李思谣 586 字 1个月前

简单吃完早饭以后我就带着王芸姗去了我们当地最好的一家家政公司找保姆。

在几十个人里面我挑了一个四十多岁,看起来最面善说话也最和气的大姐来了家里。

大姐家是从农村来的,人很勤快也很健谈。

听说海城市里工资高就从老家来这里培训过后做保姆了,这样能供得上家里的两个大学生上学。

这个家政公司的保姆工资要的高,但是也确实都很专业,在家半天的时间,我一点都没有发现不妥的地方。

而且从午饭上来看,大姐的做饭水平还是很高的,比王美丽做饭都好吃。

下午的时候把孩子也带的很好,才半天的时间,二宝就跟大姐混熟了。

大姐姓钱,我们都直接叫她钱姐,她也乐意我们这么叫,听起来就很发财的称呼。

钱姐很招人喜欢,烧的一手好菜不说,人很勤快,家里打扫的很干净,还会询问我们的卫生习惯,以及口味,还有什么忌口,孩子平时吃什么辅食等等。

平时的时候就跟隐形人一样,绝对不打扰我们的生活空间。

过了几天二宝就慢慢的让钱姐带睡了,小家伙倒是适应的很快,也很少再找王美丽那个姨姨了。

我也放心了下来,开始有了更多的时间,王芸姗教了我很多强身健体的东西,以及一些自保的招数。

我也回到了医院复诊,郑院长说我的身体恢复的很好,比他预期中要快,但是还是要坚持吃药,要好好运动,营养充足才行。

而王天翔也在公司入了职,这小子挺机灵的,谁问都说是本科生,连自己的大学跟大学经历都能跟人聊起来,侃侃而谈,不知道的真以为他是个大学生呢。

这小子可比他姐机灵,王美丽但凡有这样的脑子也不至于落得个这样的下场。

王天翔私下里也跟我有联系,他告诉我,王美丽从我家被赶走以后就搬到了一个大房子里面住,他也顺势搬了进去。

他跟我说,这套房子是赵博宇给王美丽买的,地段还不错,不便宜呢。

还讽刺王美丽这么多年就混到一套房子,没出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