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时代乞丐都是最常见的,尤其是在这个兵荒马乱的时期,这乞丐也分多种,最多见的就是残疾人、跛脚的,缺胳膊少腿的,没有自谋生路的能力,只好当乞丐活命;第二种是出身有钱人家,但因为各种不良习惯,败光了家产,自己又没有一技之长,沦为乞丐;第三种是因为天灾人祸,比如逃跑的壮丁、寻亲不遇、病倒他乡、遭遇匪盗,临时为了填饱肚子,上街乞讨;最后一种,就是遭了大灾,附近的灾民涌入城中,变成临时乞丐。
不管是哪一种吧,从别人手中讨要食物或钱财,都要自己的方法,乞丐的乞讨方式,主要有这么几种。
常见叫做“讨口子”,指的是挨家挨户要饭的乞丐。他们走街串巷,走到一家门口,朝旁边一站,嘴里开始大声吆喝:“爷爷婆婆叔叔婶婶姑娘大姐们,给我瞎子(或跛子)一点锅巴剩饭吃吧……”乞丐不敲门,就这么吆喝,一般人家听到了,就把一些剩汤剩饭拿出来一些,倒在他的罐子里,打发他另去别家。
第二类就是所谓的“叫花子”,他们不会走街串巷,而是直接跪(或坐)在街头,身边人来人往,他就扯开嗓子喊:“行善的居士老太爷老太太们!给我瞎子一碗饭吃吧。”这样的乞丐都有固定的位置,每天人来人往总有可怜他们的,随便扔几文钱,够他们买个饼吃了。有些叫花子眼睛看不清了,还会养一两条狗,每天讨了吃的,就会让狗领路,回自己栖身的破庙桥洞,食物自然是人和狗一起吃。
阿香呢,和他们都不一样,她似乎生来就是乞丐,作为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她想生存下去单靠要饭肯定是不行的,她也要防着那些对她居心不良的乞丐们。
所以她一般都是半夜出去,这个时候吧,街上已经没有多少人了,讨要到饭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所以她学会了偷窃。
阿香的夜晚,是她一天中最危险也是最自由的时刻。她穿梭在昏暗的街巷中,避开那些醉酒的流浪汉和巡逻的警察,寻找着可以下手的目标。她并不贪心,只求能够填饱肚子,偶尔还能为她那破旧的窝棚添置一些必需品。
一次,阿香在一户人家的后院发现了一只被遗忘的鸡。她小心翼翼地接近,用她敏捷的身手抓住了那只鸡。正当她准备离开时,却被一个声音叫住:“小姑娘,你这是在做什么?”阿香心中一惊,转身一看,原来是一个老妇人,她正坐在自家的门槛上,手里拿着一盏昏黄的油灯。
她被吓坏了,抱着手里的战利品落荒而逃,她倒也不是怕进局子,这是她的本能反应,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简单,她也常常认为自己就是活在阴暗角落里不得见光的臭老鼠。
也不知跑了多久,在确认身后没有人追来后,她这才松了一口气,擦了擦因为剧烈奔跑而流下的汗水。
看着怀里的大肥鸡,她心里美极了,恨不得立刻将这只鸡生吞进肚子里,这么想着嘴里的哈喇子险些就要流出来。
她哼着从那些小孩嘴里听到过的歌谣,回到了自己住的地方,那是一个破旧的仓库,墙体破旧不堪,充满了霉味和潮湿的气味。
地上铺着的破旧的被子那是她偷偷从一个快要死去的乞丐身上抢来的,别人怕染上病,她可不怕,有什么病还能比贫穷很可怕的吗?
阿香熟练的用石头打出火星子点燃了柴火堆,紧接着她又用这块石头砸死了那只不断叫唤的鸡。
随后她不顾自己自己脸上被溅到的鸡血,甚至伸出舌头还舔了一下嘴角边的血迹,熟练的给这只鸡放血,拔毛,烧开水。
忙活完后天也即将要蒙蒙亮了,她也吃上了这顿热乎乎的水煮鸡肉,这是她目前能吃到的最好的东西。
她将吃剩下的鸡骨头扔了出去,又将省下的鸡肉藏起来,弄灭了火这才窝进了被子里躺下,摸着滚圆的肚皮,她美滋滋的想着,那些鸡肉够吃好几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