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零二章 何为正确?(2 / 2)

“你是说让罗伯特去当检察机构的代理律师吗?”

莫兰在一旁搭话道。

“不,不是政府一边,是这个辛普申,为他进行无罪辩护才是真本事!”

刘琅答道。

“什么?这个家伙会无罪?”

不仅仅是莫兰,就是林则泉、林丽婉包括罗伯特?卡戴珊在内都是大吃一惊。

在美国,一名犯人最后是否被判有罪不是看他是否真的犯罪,而是要在看在法律程序上是否有罪,就是刚才刘琅说得那意思,为什么美国律师那么多?他们就是要在法律程序上找漏洞。

追究法律程序的正确不能说不好,但也不能说好,关键还是要看在什么案子上,有的案子要注重程序以坚守法律的尊严,但有的案子不能过分追求程序,类似一些紧急发生的大案,如果太追求程序,那很可能错过最佳时间。

可不管怎么说,以现在公布出来的情况来看,辛普申绝对是第一嫌疑人,现有的证据都对他不利,特别是在亚洲国际卫视播出的那些镜头后,很多普通人都已经觉得辛普申大概率就是凶手,尤其是白人们都呼吁陪审团判他死刑。

在这种情况下刘琅还让罗伯特?卡戴珊为他辩护,不知道内情的人还以为两人“有仇”呢!

只有罗伯特?卡戴珊觉得对方好神奇,他怎么知道自己已经有了为辛普申辩护的打算?

这个辛普申是他挚友,多年前就认识了,昨天辛普申通过私人律师带话给他,希望成为他的辩护律师。

罗伯特?卡戴珊现在也在考虑,并没有直接答应,毕竟这件案子关系太大,已经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事情了,全美所有人都在关注,自己一旦接下这个案子那就意味着一定要赢。

他跟刘琅的想法一样,一旦获胜,那自己的声望将会达到巅峰,成为当今最着名的律师也不是没可能,当然,要是输了,辛普申也很可能被判死刑,自己的声誉会严重受损,这是个双刃剑。

罗伯特?卡戴珊自己现在还在不断思考,没有拿定主意。

“吉米,你说这件案子的结果会怎样?”

罗伯特?卡戴珊询问,他早就听说刘琅有着非凡的能力,不是常人能够揣摩,或许对方能给出意见来。

“哈,我怎么知道结果?”

刘琅摆了摆手,他总不能告诉对方前世的结果吧。

“嗯,那换成是你要怎么做?”

罗伯特?卡戴珊又换了一种说法。

“换成我?很简单,你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定了目的就大胆去做,一定要尽最大努力实现这个目的,圣唐公司就是这么发展起来的!”

刘琅回答。

“这………倒是个很好的回答!”

对方若有所思。

他的目的是什么?很简单:成功,成为令人瞩目的成功人士,成为美国最着名的大律师,成为………!

这就是罗伯特?卡戴珊内心的野望,而现在就有一个机会把握在手中,这件案子从影响力到关注度就具备的让自己一战成名的条件,虽然局势有些不利,但这不更是可以证明自己的能力吗?

此时此刻罗伯特?卡戴珊已经下了决心,这件案子他接定了,而且一定要打赢,至于说怎么打赢,刚才刘琅不是给出答案了吗?

程序正确才叫正确,这件案子在前期取证时难道就完全符合程序吗?

即便是在莫兰的镜头里就看到几处违背程序的地方,当然,这些也只能算是小瑕疵,不会决定最后的结果,但有了小瑕疵就一定会有大破绽,只要被自己抓到手就有可能转败为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