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夕岚(1 / 2)

我回到龙门的那天,天气很好。

厚重的雨云已经悄悄散去,慵懒的阳光覆盖着这座平平无奇的城市,熙熙攘攘人群脚下忧郁的化合物,在阳光的光合作用下挥发不少。

只看眼前的光景,真的很难想象半个月前这座城市还要死要活。

老样子,我点了一份油条和豆浆,坐在摊子上一边津津有味吃着一边看龙门日报。

报纸首版关于城市的摄影依然相当艺术,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美。悲惨又邪恶的社会新闻在杂评记者口中经历了相当具有学术性又毫无意义的“犯罪学”分析,只有明星八卦板块尚可,上头每个故事都有种脑干缺失的美。

引人发笑。

除此之外,空小姐的前日在龙门中心体育场举办的演唱会相当成功。

可喜可贺。

“那么,我就按照约定方式付款了。”

“请务必这么做。”

一毛不拔的理发店老王向峯驰物流黄头发小哥支付了运费。

老实的小哥不遑多让,确认钱款到账才开始让手底下员工开始搬运。

果然,任何人只要在下城区混一会,就不得不长脑子出来。

人类是一种很懂得通过各种方式成长的动物。

“所以,你利用我和佛爷第七百六十八套暗号,和今天的龙门日报,找到了这个接头地点?”

天花板上的风扇,摇摇欲坠隆隆转。

位于下城区22街区中山路,装潢过于老旧的早餐店,一张梨花木桌上的油比城墙还厚。

龙蛇混杂,一点都不适合谈话。

我穿着汐斯塔度假时买的花裤衩,和街头大爷们一样把白背心撸到腰上,和一个来路不明札拉克说话。

“你是干什么的?”我扶住头,问的生无可恋。

“我想当杀手。”他睁着眼,答的面无表情。

好一个平平无奇的札拉克。

手下第一个寿终正寝的杀手,事无巨细的生活习惯带来了一个大麻烦。

我说什么来着,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就是搬起石头砸脚。

现在他撒手人寰,石头却落到我脚上来了。

“你为什么想当个杀手?”我呲溜一口豆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