扳手带着林卫东往家去,二人走的慢慢悠悠的,颇有种郊游的自在感。
甚至,扳手还有了点近乡情怯的味道。
他有点怕这个样子去见自己媳妇了。
如今自己,一身名牌的装扮,还带着个手机,反观自己媳妇,好看的高跟鞋都没有一双。
曾经去过香港的媳妇,那叫一个时髦。
也曾经是个小高跟,小丝袜,小短裙,小皮夹克的摩登女郎。
口红那么一抹,路过的公狗的得多看两眼。
可如今,跟着自己几年,弄得灰头土脸的,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了。也不知道,媳妇看自己穿成这个样子,会是个什么反应。
不过,往后就好了,今天和东哥的相处,扳手觉得自己把命给东哥都行了。
只要东哥能让自己赚到钱,能让自己心爱的姑娘过回以前的日子,让他怎么地自己都干。
“好了,一切都好起来了。”
往后,自己就带着这个一心一意跟着自己的姑娘,好好跟着大哥过好日子。想起来都美滋滋。
路过胡同口的时候,扳手还停下了脚步,在门口的熟食店,买了酱肘子和一条鱼。
才吃完饭的林卫东有点不解的看着扳手。
这是要和我喝点吗?
被林卫东这么一看,扳手羞涩的脸都红了,难得主动的和林卫东说话。
“给我媳妇买的,她好久没吃过肉了。”
“额~”
被喂了一口狗粮的林卫东,有点想骂街。
这一耽搁,难免脚步就慢了。
扳手拎着肉,想要快点回家,可又不敢面对如今的家,显得有些犹犹豫豫。林卫东也不催促,他也不着急去扳手家。
着急去干嘛?去吃人家夫妻的狗粮吗?
再说,看附近就知道,刘健说的没错,就这附近房子的样子,扳手家好不了。
这一片,周围三里内,就没见过一人高以上的房子,都是为了保暖的半地基的平房。
说是平房都算抬举了,简直就是窝棚。
土培的墙壁,屋顶一层石棉瓦,一层土,一层落料布的盖着,防漏水的效果都不大。
自进了这一片后,满地都是酸菜缸子的味道。
下水道里的堆积的淤泥,连老鼠陷进去都跑不出来。
一个个门口还都摆着恭桶,里面的埋汰东西,都结冰了。
好在林卫东也是吃过苦的人,眼下能有个睡觉的地方,他就能将就。
就这样,二人前后脚的顺着胡同往里走,时不时的就有人和扳手打招呼。
“扳手哥。”
“扳手~”
“大小子~没事了吧。”
“呦,这不是扳手大哥吗?没过年呢,怎么把新衣服穿出来了,你这是发财了啊!”
“回来了扳手,以后可得好好的。”
看来扳手在这一片还是挺吃得开的,谁见了都能给他个好脸色。
尤其是半大小子,见了扳手可亲热呢。
“扳手哥,什么时候带我们去市里玩啊!”
“对啊,对啊,市里可新开了游戏厅,扳手哥去看场子吧,陈浩南就是看场子的。”
“去录像厅,我想看古惑仔。”
“去看漫画,看漫画。”